因發表「侮辱英烈」言論 媒體人羅昌平被判刑

(德國之聲中文網)本周四(5月5日),中國海南省三亞市城郊人民法院宣布,判處羅昌平有期徒刑7個月,羅昌平還要在新浪網、《法治日報》和《解放軍報》上公開賠禮道歉。中國官媒新華社公布了相關消息。

以抗美援朝為題材的中國國產電影《長津湖》去年10月上映後票房大賣、廣受關注。與此同時,質疑電影制作水平和歷史還原度的影評被刪除,相關公眾號被封禁,也引發人們對於“主旋律”作品是否不容許批評的討論。針對有關抗美援朝戰爭的討論,羅昌平在微博上曾寫道:"半個世紀之後國人少有反思這場戰爭的正義性,就像當年的沙雕連不會懷疑上峰的'英明決策'。" "冰雕連"被用來形容中國人民志願軍在嚴寒中死去後,仍像冰雕般堅守陣地的形象,而"沙雕"則是網絡用語,有愚蠢和無腦的意思。

羅昌平發表此番言論後受到官媒批評,其微博也被打上禁言標簽,他也進行了公開道歉。

中國官媒新華社報道稱,法院表示,經審理查明,羅昌平在新浪微博賬號發布帖文,侮辱在抗美援朝長津湖戰役中犧牲的中國人民志願軍“冰雕連”英烈,侵害英雄烈士的名譽、榮譽。經公安機關電話傳喚後,他在其微信朋友圈發布致歉聲明,但該帖文內容已經在網絡上廣泛傳播,引發公眾強烈憤慨,造成惡劣社會影響。之後,羅昌平到三亞市一間派出所投案,供述其犯罪事實。法院認為,被告人羅昌平的行為已構成侵害英雄烈士名譽、榮譽罪,應依法懲處,並承擔相應的民事侵權責任。因羅昌平有自首情節,自願認罪認罰,願意賠償公益損害賠償金8萬元,用於抗美援朝烈士精神事跡紀念、宣傳等公益事業,法院予以認可。

羅昌平曾任《中國商報》首席記者、《新京報》深度報道部主編、《財經》雜志副主編。他被稱為"80後輿論領袖、新一代媒體領軍人物"。在其新浪微博被封前,擁有220多萬粉絲。

2013年,因微博實名舉報發改委副主任劉鐵男導致其落馬,羅昌平獲得透明國際組織頒發的年度清廉獎,成為獲此獎項的第一位中國人。

(綜合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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