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野協商台版晶片法 本會期拚三讀

▲立法院長游錫堃召集朝野協商「產業創新條例」修正草案,最終達成共識以政院版本通過。(圖/翻攝自國會頻道)
▲立法院長游錫堃召集朝野協商「產業創新條例」修正草案,最終達成共識以政院版本通過。(圖/翻攝自國會頻道)

[NOWnews今日新聞]立法院長游錫堃今(5)天召集朝野黨團協商「產業創新條例」條文修正草案,包括國民黨團與民眾黨團皆認為條例應將中小企業納入,不應只限特定公司與產業,對此經濟部長王美花表示,政府重視中小企業產創條例有租稅優惠外,政府相關研發補助等會更為有幫助。最終朝野黨團達成共識,以政院提案版本通過,可望在本會期完成三讀。

民眾黨立院黨團總召邱臣遠說,這次修正產業創新條例草案,因應全球挖角半導體人才與技術等,這方向與精神給予肯定,認為吸引人才與技術根留台灣很重要,經濟部也要跟產業界說明清楚未來的用水用電問題,此外也應該要將中小企業列入受補助對象,明訂不得低於一定比例來納入,讓產業更多元扎實,政策帶動整體相關產業。

國民黨立委李貴敏也認為應將中小企業納入條例中,強調中小企業佔整體企業的9成以上,聘用員工佔了8成以上,也認為條例中寫到「國內進行技術創新且居國際供應鏈關鍵地位之公司」,很明顯為特定公司量身訂做,指出中小企業是國家安定力量,不應該把產創條例只限在特定公司。

李貴敏說,其他產業要能夠適應潮流,不也要透過研發努力,讓自己企業轉型納入世界潮流,大型企業募資相對容易,反而中小企業沒有租稅誘因,難以投入研發轉型,期盼要能體諒民情,更質疑為何都是著重半導體,難道沒把其他產業放在眼裡嗎?

時代力量立院黨團總召邱顯智說,產業創新條例主要號稱台版晶片法, 法律上是租稅優惠法律條文 ,法律要訂的非常明確,但條文中提及「國際供應鏈關鍵地位之公司」定義模糊,認為是非常嚴重的問題,另依其他國家為例,韓國有加強保護國家高科技戰略產業競爭力特別法,是一部法律,包括國家必須要推進的核心總體計畫、委員會組成跟技術等都會入法,不會只有租稅優惠一項,認為條文至少要把國際供應鏈關鍵地位之公司改成技術,核心是要保護這個技術。

王美花指出,制定條文的出發點是希望在國際突出的產業能夠強化、鞏固,但不只限半導體,像是台灣電動車零組件也在納入範圍中,適用對象不會獨厚特定公司與產業。而政府重視中小企業產創條例有租稅優惠外,政府相關研發補助等會更為有幫助。

最終會議經各黨團協商代表簽字達成共識,以政院提案版本通過,可望在本會期完成三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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