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啟動配水池建置 監院擬糾正台水新北市府水利署

(中央社記者劉冠廷台北8日電)「板新地區供水改善計畫二期工程」核定至今14年,但未能啟動光復抽水加壓站8萬噸配水池建置作業,因此未能達成原定供水目標,監察院今天提案糾正自來水公司、新北市政府水利署

經濟部水利署為解決新北市板新地區民眾期望共飲翡翠水及桃園石門水庫年運轉4次以上的供水壓力等問題,進行「板新地區供水改善計畫」,第1期計畫於民國93年完成,第2期計畫則於108年通水。「板新地區供水改善計畫二期工程」光復抽水加壓站8萬噸配水池,因用地取得及廢棄土方清運問題,至今仍未能啟動配水池建置作業,因此未能達成原定供水目標。

監察院今天指出,依據廢棄物清理法及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規定、歷次會議結論及民國104年行政院指示原則,新北市政府本應負責執行光復抽水加壓站用地廢棄土清運,並對有污染疑慮的場址進行查證,新北市府不僅未本諸權責確實處理,更以係屬「代辦」推諉,實有違失。

監察院表示,經濟部水利署未本於主辦機關權責積極督促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辦理配水池用地取得作業,亦未能有效協調該公司與新北市政府解決廢棄土清運問題,致計畫執行多年仍未能啟動配水池建置作業。

監察院指出,水利署未考量該配水池對於水源調度的重要性,竟將之排除於「板新地區供水改善計畫二期工程」外,草率了結計畫,不僅未能發揮藉由協調管理,亦使後續計畫執行失據,8萬噸配水池興建工程更將遙遙無期,顯有疏失。

監察院表示,現今台灣地區水情吃緊,新北市卻頻傳自來水爆管事件,更加凸顯光復抽水加壓站8萬噸配水池的重要性。經濟部水利署、自來水公司及新北市政府,應更積極完成8萬噸配水池建置作業。(編輯:蘇志宗)11004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