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義祥否認肇逃責任 11月11日宣判

太魯閣號事故案開庭,罹難者家屬團體「太魯閣的眼淚」委任律師陳孟秀(前右)、「太魯閣的眼淚」發言人王薇君(前左)帶領家屬進入法庭。(王志偉攝)
太魯閣號事故案開庭,罹難者家屬團體「太魯閣的眼淚」委任律師陳孟秀(前右)、「太魯閣的眼淚」發言人王薇君(前左)帶領家屬進入法庭。(王志偉攝)

釀成49死的台鐵太魯閣列車事故案,花蓮地院昨傳訊主要被告李義祥、移工華文好,但李否認有肇逃責任,檢方痛斥李態度不佳,根本「擺爛」,家屬委任律師向法院強力主張李行為涉殺人罪。全案一審辯論終結,審判長梁昭銘諭知11月11日宣判。

台鐵408車次太魯閣號2021年4月2日行經花蓮清水隧道北口時,與滑落軌道的工程車發生碰撞,造成49人死亡、逾300人輕重傷,最小罹難者只有4歲,檢方依過失致死、肇事逃逸等罪嫌,起訴施工廠商李義祥、移工華文好等9人。

家屬手持象徵「永恆的愛與思念」的洋結梗花進入法庭,並播放罹難者生前照片,請求法院從重量刑。

檢察官林予湄表示,李義祥借牌投標,無視現場施工安全,竟異想天開用怪手挖斗上無防脫落裝置的掛勾掛上綁帶要拉車。事發後就離開現場叫工人離開,長達7分鐘都沒有打給119、110報案,且李義祥審理期間態度擺爛,應訊供詞如「擠牙膏」,沒真心道歉。

李義祥聽到檢方斥責,瞬間態度丕變,當庭向家屬說「我誠心道歉、對不起」。辯護律師表明,李義祥坦承過失致死,也願受判處最重刑,但無涉肇事逃逸,律師說,火車撞上大貨車時,被告李義祥已無駕車行為且超過1分鐘以上,理應無肇事逃逸的罪責。

罹難者家屬委任律師陳孟秀說,李義祥、華文好僅坦承過失致死,其他刑責卻一概否認,在庭上虛偽矯飾,無視被害家屬心裡沉痛,李義祥在事故後的毫無作為,應朝向不作為之故意殺人罪方向審理;律師鄧湘全也請求對李義祥就殺人罪判處無期徒刑,對華文好判處最重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