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貴敏憂跟騷法「形同虛設」 喊催生名實相符法案

李貴敏憂跟騷法「形同虛設」 喊催生名實相符法案。(資料照/姚志平攝)
李貴敏憂跟騷法「形同虛設」 喊催生名實相符法案。(資料照/姚志平攝)

立法院會三讀通過跟蹤騷擾防制法,明定跟騷8種樣態,國民黨立委李貴敏指出,民間團體幾年來的努力,終於突破民進黨政府設定的障礙,讓這部法案能夠通過,但這部法案只是部有名無實的法案,可能形同虛設,強調革命尚未成功,盼未來催生一部名實相符、真能保障民眾安全與權益的跟騷防制法案。

李貴敏表示,因為民進黨政府雖迫於民團壓力,必須要讓跟騷法能夠通過,但問題是,他在第三條裡面加了「性與性別」的這個要件,亦即必須涉及「性與性別」的案件才算是跟騷行為。同時必須符合這個跟騷的定義,政府部門才可以提出書面告誡。

她說,更嚴重的是,也只有在書面告誡兩年內仍有跟騷行為的被害人,才能請求保護令,換言之,警方書面告誡將成為保護令的先決條件,使得全法的適用將面臨即時性、明確性與效果等重大衝擊。

李貴敏指出,試想除非加害人自己承認是跟性與性別有關,或是被害人神通廣大,能夠證明跟騷他的陌生人是跟性、愛慕與性別有關,否則絕對不會落入跟蹤騷擾定義的範圍之內,也不會受到這部三讀通過的跟騷法保障,導致該法保護範圍受到大幅限縮。舉例分手的情侶向對方要回禮物,根據三讀版本規定可能就因爭議而無法適用。

她強調,這些副作用當然不是全民期待,但在整個協商過程中,可以看到民進黨執政團隊對法案的杯葛態度,最終也不願意接納國民黨團所提,實施兩年後應按實際情形檢討改進,並提出必要修法的決議,所以一部有名無實的跟騷法就這樣誕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