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外教學摔車無意外險 東大處理瑕疵挨批

台東大學師應科系一年級學生陳榮恩,於十二月二十五日上通識課程課,校外教學騎自行車發生摔車事故,造成學生陳榮恩雙手粉粹性骨折、下巴縫十幾針,開刀費用高達十八萬元,因陳生為中低收入戶,開刀所用費用是陳爸爸借來的。

事故發生當下任課老師吳明灝竟未陪學生就醫,事情發生後,學生通知班導師李建明教授處理就醫及照護事宜,親自關心協助受傷學生醫療及保險理賠事宜,也對家長表達歉意,開刀時反而是應科系主任簽署同意書。理工學院胡院長知道此一事件後,與李建明教授發起募款,幫陳姓學生舒緩醫療費用。責任歸屬校方處理似乎並不周延。經查證吳明灝老師是由通識中心調課,又未向學校教務處報備,所以沒給學生辦理意外保險。

日前陳姓學生轉往淡水馬偕醫院開第二刀,十三日晚間經與通識中心主任郭美女求證學生發生摔車事故至今,有無關心學生收傷開刀狀況,有關安排課程及調課事宜是否有相關標準作業程序,為何此次戶外教學學生沒有保險。

郭主任說,陳姓學生已回桃園,至於校外教學保險這是授課老師要做的事,所有發生意外,此事與她無關,他們負責排課。此次上通識課程由運健中心派吳明灝老師上課,吳老師雖有電話關切陳姓學生情形,校方相關單位通識中心、授課體育系及運動健康中心對於陳姓學生發生的意外,置之不理,也沒告知曾校長做急難處理。讓此一意外事件,校方並未做出檢討,授課教師未盡其職責,行政單位怠忽於職務。在沒有安全的教學運動設施環境下學習,讓孩子去冒風險,學校學習的安全在哪裡!出了事,由學生家長負擔醫藥費事應該的嗎?

陳爸爸說出,本身是虔誠的基督教友,本著信、望、愛的精神,不要把事情擴大,而且兒子騎自行車不熟悉路況造成意外,但是學校相關開課通識中心系所是否應該按照相關作業程序注意學生在外授課時安全投保,上課前加強說明清楚才上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