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梨泰院 Class》沒告訴你的事:這裡曾發生喋血「羅生門」

作者:陳慶德/現象・韓國

「趙重畢就是我殺的,韓國人也不能拿我怎麼樣?」──亞瑟‧帕特森(Arthur Patterson;梨泰院殺人案主嫌)

梨泰院(이태원),位於首爾市區內,號稱韓國異國風最濃烈的「全球村」,地址鄰近美軍基地──龍山(용산)附近,大家只要搭乘首爾地鐵 6 號線即可抵達,而在靠近梨泰院的前幾站,可清楚地觀察到乘車旅客,80% 以上都是有著不同膚色、髮色等外國人上車,彷彿讓人覺得來到國外。正因此處外來人口聚集,時傳不少因文化差異所造成的誤會、爭吵,甚至犯罪。這也難怪,據韓國當地媒體報導,此處龍山區也長年位於「5 年間(2014-2019.06)通報外國人犯案的十大警察局」(최근 5년간 외국인범죄 상위 10개 경찰서)之一(2018 年與 2019 年 6 月為排名第六名)。

說到梨泰院最著名的社會案件,是發生在 1997 年 4 月 3 日星期四晚上 10 點多──在知名連鎖速食店漢堡王餐廳內,一位正與女友約會的弘益大學生趙重畢(音譯,조중필,當年 22 歲)如廁時,莫名其妙地被後方入室陌生人,以利刃從後面捅殺。根據法醫檢定,死者趙重畢死狀悲慘,身重九刀,右頸三刀、左頸四刀,右胸處又被補上兩刀,且刀刀入骨,讓趙姓大學生當場血流如注。鮮血大量噴灑在廁所內牆壁、洗手台台上,當場失血過多,命斷廁所內。

這是一樁隨機的無差別殺人案。此殺人案件,也被當地韓國人稱為「梨泰院殺人事件」(이태원 살인사건)。

一個死者,兩個兇嫌的「羅生門」案

當天經由警方調查,列為同是出現在犯罪現場的兩位外國人士,亞瑟‧帕特森(Arthur Patterson,當時 17 歲,美韓混血兒)、愛德華‧李(Edward Lee,當時 18歲,美籍韓裔,為駐軍在韓國美軍的兒子)為主要犯案嫌疑犯。

命案隔天,警方來到帕特森住處,發現他作案行兇用的折疊小軍刀,以及他來不及丟棄沾滿鮮血的外衣、球鞋,證據確鑿,但帕特森卻矢口否認作案殺人;另一方面,同是當晚出現在命案現場的愛德華父親,看到兒子名字竟然出現在新聞頭條上,趕緊叫他去自首,好釐清案情,愛德華也聽從父親建議,前去警察局自首。

眼見主要兇嫌都來到警局接受調查,看似破案指日可待,卻因為兩人都是身為外籍人士,韓語表達能力差,與警方溝通不良。愛德華還曾要求口譯人員協同調查,卻被警方拒絕了。但最出乎警方意料的是,這兩位嫌疑犯說出截然不同證詞,且互相指控對方為兇手。

愛德華的供詞裡,言及當晚是帕特森找他一起去廁所,他隨行入內,想去洗洗手罷了。怎麼會知道,入廁內的帕特森突然發起瘋來,拿出隨身所攜帶的折疊軍刀,二話不說地,就猛刺正在如廁趙姓大學生;然而,帕特森的供詞卻說,愛德華要「秀」某樣東西(毒品)給他看,找他一起前去廁所,但怎麼知道到了廁所後,愛德華強奪他身上的折疊軍刀,之後秀給他看的是,他一陣亂刺趙姓大學生的兇殘場面。

此案件若發生在電梯、走廊,或有 CCTV 之處,警方大可馬上調閱 CCTV 佐證,拆穿其中一方謊言,抓出兇手。然而,命案偏偏發生在 CCTV 死角的廁所內,警方無可奈何。而且,互相指認對方為兇手的兩人,幾乎又是同一時間進入廁所,成為「各說各話」的羅生門命案。

鍥而不捨的警方,繼續追問兩人作案詳情,諸如「他是怎麼刺趙姓大學生?」、「從哪個方向刺?」、「如何刺的?」等等⋯⋯

愛德華以「當時我被嚇壞了,回想不起來」推託,但帕特森卻如實清晰地描繪出犯案過程。警方最後綜合上述證詞,加上判定兇器軍刀最初為帕特森所持有,而且在他家內搜出沾染被害者鮮血的犯案衣裳;帕特森身上沾染被害者的血跡,也比愛德華來得更多,再加上帕特森身上刺有美國加州著名黑幫 North14 刺青,因此警方咬定殺人兇手就是帕特森。

檢方扭轉最後兇嫌

當警方將調查報告遞交到檢察院,準備起訴帕特森時,檢察院卻否定警方調查,反倒是認為愛德華才是真正兇嫌。

因為檢察院認為多次測謊結果顯示,愛德華明顯有撒謊行為。另一個被檢方認定關鍵因素,就是被害人趙姓大學生身高約為 176 公分,致命傷口皆是行兇者持利刃「由上至下斜」插入頸部的刀傷。因此兇手身高必須比死者高,且力氣強壯才能控制被害者行動,捅出九刀致命傷。檢方因而推斷身高 180 公分,體重 105 公斤的愛德華,比起身高 173 公分,體重約 75 公斤的帕特森,來得嫌疑重大。

最後,檢方一意孤行,於當年 5 月份以殺人罪正式起訴愛德華。後來,愛德華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 20 年,帕特森則因為藏匿與毀滅證據罪,被判處有期徒刑 1 年 6 個月。

但事情並未結束,隔年 1998 年 8 月 15 日光復節,帕特森名列特赦名單,特赦出獄。鬼靈精怪的他,利用警方申請限制出境令的疏失,隔年 1999 年 8 月 24 日潛逃出境,回到美國也因此,當地輿論再度熱燒起來。不斷尋求上訴的愛德華終審,也因證據不足,9 月 3 日也被無罪釋放。

時過 12 年後,2009 年 9 月,韓國影壇改編這樁真實隨機無差別殺人命案,拍攝出《梨泰院殺人事件》(이태원 살인사건)電影,由當時韓流明星張根碩領銜主演,又再度激起社會輿論。

電影的力量造就輿論壓力,使得警方在 2011 年 12 月 22 日再度起訴帕特森,且要求美方引渡,祈求在只剩下 3 年的 15 年公訴期內,重審帕特森翻案。2012 年 10 月美方答應韓方要求引渡帕特森回韓接受審判。一波三折下,帕特森終於在 2015 年 9 月 23 日,手帶手銬再度踏入韓國國門。但他一下飛機,接受媒體專訪時,仍是矢口否認殺人。

新的證詞表明,帕特森曾於美國多次得意洋洋向崔姓友人炫耀:「趙重畢就是我殺的,韓國人也不能拿我怎麼樣?」,再加上新的物證,韓國法院最終在 2016 年 1 月 25 日宣判帕特森為真正殺人兇手,而因當時他犯案未滿 18歲,最終判處極刑 20 年有期徒刑,此案才正式宣告破案。

今日,《梨泰院 Class》廣受年輕人喜愛,當我在課堂上對著我稚氣可愛的學生談起梨泰院的過往,他們總是難以相信,原來在《梨泰院 Class》背後,有著這麼一段歷史。不可不說的是,《梨泰院Class》真的再度發揮戲劇影集宣傳力,「洗白」了梨泰院。

※本文由換日線網站授權刊載,原標題為《 《梨泰院 Class》沒告訴你的事:23 年前,這裡曾發生的喋血「羅生門」》,未經同意禁止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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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簡介:

韓國文化研究者、旅韓作家。雲林科技大學應外系韓語講師。長期關心韓國年輕人與社會議題,善用「現象學」方法,分析文化現象與語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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