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刑速決公投 李進勇:今年應該來不及

台灣百合公義協會理事長徐紹展提出死刑速決全國公民投票,要增訂監獄行刑法第145條第2項,在諭知死刑判決確定後,6個月內執行完畢。中選會主委李進勇今天(24日)在立法院內政委員會答詢時表示,依照目前時程,今年來不及舉辦死刑速決公投。

徐紹展今年2月提出全國性公民投票提案,主文為「您是否同意增訂監獄行刑法第145條第2項:『死刑之執行,應於諭知死刑之判決確定後6個月內執行完畢。除法律另有規定外,不停止執行』。」;中選會於5月11日就此案舉辦聽證會。

由於公投法修正後,將公投日訂於8月第4個週六,自2021年起,每2年舉辦一次全國性公投。國民黨立委李德維今天在立法院內政委員會質詢時,關切死刑速決公投的進度;他質疑,若本週不公布公投案,就趕不上公投日的時程,「形同被中選會行政沒收」。

李進勇回答,依法公投案成立要在公投日前90天,依照目前時程看,應該來不及舉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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