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黨竟辯稱「送容積獎勵沒違法」 簡舒培傻眼轟:全黨當法盲!
即時中心/高睿鴻報導
民眾黨主席柯文哲近日深陷「京華城」弊案,因遭指控涉嫌圖利、收賄,被法院裁定羈押禁見。此案也引發外界激烈論辯,尤其案件核心「20%容積獎勵」到底是否合法,各方仍有不同說詞。昨(15)日,民眾黨發懶人包嘗試為柯文哲洗白,堅稱20%容獎沒違法;但卻遭外界質疑,論述內容不僅漏洞百出,更有引用法條錯誤、只引用一半、夾雜錯誤資訊等問題。民進黨北市議員簡舒培痛批,整個黨都在當法盲。
簡舒培今(16)受訪時表示,民眾黨昨天刊出1份懶人包,想幫柯文哲洗白,但卻再次證實民眾黨為了瞎挺柯,「整個黨都當法盲」。簡痛批,懶人包指出的條例,竟是引用《都市計畫法台灣施行細則》,但難道他們不知道,台北市是直轄市、有自己的自治條例嗎?她接著表示,台北市不僅也有自治條例、且規範還相當清楚;所以,當他們選擇引用台灣省施行細則,不曉得是否連台灣省、台北市都分不清楚。
簡舒培懷疑,民眾黨可能根本沒了解到,台北市還有自己的施行細則,根本輪不到使用「台灣省」的細節。她還酸說,這大概是連小學生都知道的事,為何民眾黨還能這樣瞎扯?
不僅如此,簡舒培也說,即便是台灣省施行細則,裡面其實也規定得很清楚,屋齡必須30年以上、高度5層樓以下、未被劃定都更區域者,才享有20%容獎;但她指出,本案當中的京華城,怎麼算也才10幾年屋齡,請問如何適用?因此,簡舒配砲轟道,民眾黨引用法源都只引用一半、用錯誤訊息欺騙小草、也想讓所有台灣人民,與他們一起當文盲和笨蛋。
簡舒培接著批評,黃珊珊已是20幾年的老議員、過去也擔任台北市副市長 ,結果她更誇張,居然引用《台北市都市計畫法施行細則》第25條規定,宣稱只要台北市自行認定土地使用有需求時,就能自行劃定都市計畫細部計畫,並幫忙進行變更。對此,簡舒培反擊說,本案的申請人是京華城、並非台北市政府,為何市府有需要為幫京華城的需求買單?為什麼柯文哲跑去當威京團主席沈慶京的小弟?
簡舒培強調,根據台北市都市計畫法的自治條例,應該是要在台北市政府認為有需要的時候,申請者才會提出。但京華城這案,是京華城公司主動提出、且由台北市政府買單。「因此,我們要問的是,前市長柯文哲為何買單京華城的需求?然後,還錯誤引用自治條例第25條幫忙買單、還想趁機洗白,這完全就是自證圖利!」,簡舒培說。
她續指,柯文哲送沈慶京的容積名目,包含宜居城市、韌性城市、智慧城市,這3個容積獎項目,總共讓京華城獲得20%容獎。但是,這樣子的容獎並沒有「一體適用」,簡舒培解釋,台北市除了京華城以外,沒有任何人能得到這樣的容獎;因為這些容獎是「準用都更條例」,但京華城卻不是都更區域。她更直指,京華城就是靠著柯文哲親簽,才能準用都更條例,而這無疑是違法、是違規、是獨厚、是圖利、是事實。
因此,簡舒培砲轟說,民眾黨上上下下,為了洗白柯文哲胡扯瞎扯;一下扯台灣省都市計畫法、一下又講台北市自治條例,但引用項目都指解釋一半、且都是錯誤解釋。她續指,民眾黨這些動作,大概都只是為了「給小草子彈」、讓他們幫自己護航,但問題是,白紙黑紙都寫得很清楚;所以,只要是看得懂字的人,都不會被民眾黨欺騙。
簡舒培也呼籲,時任副市長黃珊珊應該說清楚、講明白。她直指,黃珊珊現在跳出來,捍衛柯文哲送給京華城容積率;那自己也必須問問,黃珊珊當時在柯文哲贈送沈慶京容積時,是否也拿出這套論述說服柯文哲?所以才讓柯起心動念,送給京華城20%容積獎勵?
簡舒培表示,柯文哲從第1屆不願意給出容積,到第2任居然變成「京華城的阿拉丁神燈」、容積大放送,一口氣多給出20%容獎。是否就是黃珊珊建議且支持這麼做?簡舒培說,倘若真的是黃珊珊如此建議,那檢察官也應立即約談及調查,釐清她為何指使柯文哲送京華城20%的容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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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出處:快新聞/民眾黨竟辯稱「送20%容積獎勵沒違法」 簡舒培傻眼轟:全黨當法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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