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內線交易、偽證定讞 趙建銘應執行3年10月

前總統陳水扁女婿趙建銘因台開內線交易案被判刑3年8月定讞,10月底發監執行,他先前另因偽證罪判刑3月定讞,檢察官聲請二罪定執行刑,高等法院今裁定執行3年10月。可抗告。趙建銘民國94年間與前台開董事長蘇德建、前寬頻房訊總經理游世一等人於三井日本料理聚餐。趙建銘得知新台幣165億元聯貸案、不良債權融資案等台開利多內線消息,返家後與父親買進台開股票,待股價上漲脫手賺取差額。

涉內線交易、偽證定讞 趙建銘應執行3年10月。(檔案照)
涉內線交易、偽證定讞 趙建銘應執行3年10月。(檔案照)

台北地檢署於95年7月依違反證券交易法起訴,台北地方法院判處趙建銘6年徒刑、趙玉柱5年6月徒刑,蘇德建、游世一各判刑4年3月。案經上訴,二審的台灣高等法院改判趙建銘、趙玉柱7年徒刑,蘇德建、游世一各改判刑7年6月、7年2月徒刑。

案經最高法院多次發回更審,高院更五審改判趙建銘有期徒刑3年8月;趙玉柱改判4年,蘇德建改判3年8月徒刑,游世一改判4年4月徒刑。最高法院10月間駁回上訴,全案定讞。

趙建銘於10月25日提前到台中地檢署報到,發監台中監獄服刑。

此外,台灣高檢署查黑中心民國95年間偵辦前總統陳水扁等人涉國務機要費案,發現陳水扁妻子吳淑珍蒐集女兒陳幸妤、兒子陳致中與女婿趙建銘消費的發票不實核銷,傳喚3人作證。

吳淑珍被控於官邸教唆3人向檢方虛偽證稱,最高法院於100年8月間判吳淑珍9月,陳幸妤、趙建銘夫婦及陳致中則均判刑3月,陳幸妤並獲緩刑2年定讞。趙建銘後來已易服社會勞動。

檢察官就趙建銘二案遭定讞部分,聲請定執行刑台灣高等法院受理後,審酌趙建銘犯罪情節、危害情況、侵害法益、犯罪次數,及整體犯罪等,裁定應執行3年10月。可抗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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