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挪用女富商投資款 經營月子中心夫婦遭判刑

(中央社記者劉世怡台北30日電)知名月子中心負責人李俊琳胡白玫夫婦被控與新加坡女富商簽協議,共同出資開發小南門國有地後,涉挪用款項。二審高院今天依業務侵占等罪判夫婦5年8月及5年2月,可上訴。

李姓夫婦經營「英倫產後護理之家」,曾找藝人代言,又有多名女藝人至護理之家坐月子,而聲名大噪。

李姓夫婦及女富商今天均未到庭聆判;二審台灣高等法院今天宣判,審判長指出李姓夫婦共同侵占金額高達新台幣3.2億元,依業務侵占、背信及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等罪判李俊琳應執行5年8月、胡白玫應執行5年2月,還可上訴。

全案緣於,新加坡女富商提告主張,她與胡白玫認識超過20年,感情不錯,她與李姓夫婦於民國100年間共同簽下投資協議,她出資4億元、李姓夫婦出資4.5億元,雙方各分潤一半,共同開發台北市小南門附近的93 坪國有地,但她察覺李姓夫婦疑似挪用款項,投資公司其他事業。

一審法院依業務侵占等罪,分別判李俊琳5年6月、胡白玫4年8月,案經上訴,二審由台灣高等法院受理。

二審開庭期間,李姓夫婦仍否認犯罪,李俊琳並當庭致歉,強調自己自始至終都存著一貫的意念,就是要完成投資協議,讓女富商早日分得利潤,絕非檢方或女富商指控的刻意詐騙,希望法院給予緩刑;胡白玫也強調,沒有欺騙女富商意圖,請求給予緩刑。

由於雙方後來有簽和解契約,審判長當庭建議雙方儘速和解,消弭雙方糾紛,若雙方順利履行和解契約,應儘速通知法院,被告可獲得減刑。(編輯:方沛清)1091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