淡水百年燈塔古蹟審議 4月17日揭曉

淡海輕軌藍海線第二期規畫路線行經金色水岸,地方憂心有百年歷史的「淡水渡船頭燈塔」恐遭工程破壞。(本報資料照)
淡海輕軌藍海線第二期規畫路線行經金色水岸,地方憂心有百年歷史的「淡水渡船頭燈塔」恐遭工程破壞。(本報資料照)

擁有百年歷史的「淡水渡船頭燈塔」見證淡水港口歷史發展,但因淡海輕軌藍海線第二期規畫行經金色水岸,地方憂心燈桿恐遭工程破壞,提報指定為古蹟,新北市文化局3日舉辦「淡水渡船頭燈塔指定古蹟或登錄歷史建築」審議案會議,預計4月17日完成審議程序,最後結果為古蹟依法不得遷移,若是歷史建築則得以遷移保存。

淡水文化基金會爭取「淡水渡船頭燈塔」指定為古蹟並原地保留,昨發出新聞稿強調,無論從地理自然環境抑或城市歷史發展的角度,渡船頭燈塔皆足作為淡水河口地區具代表性的建物,應指定為古蹟並原地保存維護,守護淡水河港最後的天際線。

淡水文化基金會指出,渡船頭燈塔改建前,為日治時代初期設置的暴風標,與淡水港燈塔、埔頂燈台、稅關燈桿、紅毛城燈桿與鼻仔頭燈桿等設施,共構出淡水港的航道指引系統。

設置燈塔後,一直作為漁民、航運者判斷海況與航海導引的重要依據,矗立於河港內的位置也是老街突出河岸最多的地形,無論從地理自然環境抑或城市歷史發展的角度,渡船頭燈塔皆足作為淡水河口地區具代表性的建物,可謂是活的文化資產。

反輕軌進老街水岸行動聯盟也呼籲,文化局切勿為了讓輕軌走河岸,輕率破壞標記百年淡水河港城市發展的淡水渡船頭燈塔原址。

文化局文化資產科長羅珮瑄表示,昨會議為意見交流、並未做出決議,「淡水渡船頭燈塔」2月8日已被市府公告列為暫定古蹟,暫定古蹟主要是為了保護「淡水渡船頭燈塔」在審議期間不受到破壞,文化局預計於4月17日舉辦審議大會,針對其文化資產價值討論,結果出爐後將簽核市府同意後再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