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大學生會辦公室被國安警員搜查

(德國之聲中文網)據多家港媒報道,7月16日下午約3時,大批國安警員到達香港大學學生會綜合大樓,對港大學生會辦公室進行搜查,有律師代表跟隨入內。下午約4時半,警員又對位於莊月明樓的校園電視辦公室及位於方樹泉文娛中心的《學苑》辦公室進行搜查。

港大發言人表示,警方持法庭手令進入校園調查一宗案件,大學有法律責任按法庭要求行事。

港大學生會旗下《學苑》下午約5時半在Facebook發表貼文表示,警務處國家安全處警員今午進入香港大學學生會綜合大樓、校園電視辦公室及學苑辦公室進行搜證。學苑副總編輯在接受約一個半小時的問話後獲放行,“學苑總編輯目前仍在學苑辦公室內接受問話,其問話已持續超過兩個半小時。”

港大學生會評議會哀悼“孤狼式恐怖襲擊”疑凶引發批評

香港大學學生會評議會上周三(7日)通過動議,對7月1日刺傷警員後自殺的疑犯梁健輝表示“深切哀悼”,“並感激他為香港作出的犧牲”。此舉招致多方批評,更疑涉及違反國安法。

7月9日,港大學生會評議會宣布,該議案內容嚴重不當,對此深感抱歉,並決定撤回上述議案,學生會干事會將立刻辭職。

7月13日,香港特首、身為港大校監的林鄭月娥就港大事件表示,港大學生會評議會的行徑令人發指。她同時稱,盡管評議會已撤回議案及公開道歉,但大學當局應該繼續采取行動,至於用何種行動跟進由校方決定,如果在執法方面警務處認為有執法空間,她亦會同意由執法機關跟進。

港大隨即於13日當天發表聲明稱,“香港大學再次強烈讉責港大學生會評議會公然美化暴力的嚴重不當行為,挑戰我們社會的道德底線,損害整體港大社群的聲譽和利益。大學宣布不再承認香港大學學生會(作為獨立注冊社團)現有在校內的角色;同時按大學程序嚴肅調查學生會評議會事件,並根據調查結果,對涉事學生作進一步處理。”

7月14日,港大向學生會評議會及屬會發信,要求學生會7日內,即本月21日前遷出學生會綜合大樓,如學生會其後2個月須進入大樓以清理學生會及個人物品,須向物業處申請,否則房間將上鎖。至於學生會屬會若希望繼續使用大樓,須7日內向校舍事務委員會登記,並與校方就使用條款達成協議。

《人民日報》4月定調

今年4月19日,《人民日報》曾發表題為“切除港大學生會“毒瘤”,還校園一片安寧”評論文章,指港大學生會“大肆抹黑一國兩制、破壞憲制秩序,囂張氣焰令人發指。在底線邊緣瘋狂試探,如此學生會已到了非管不可的時候。”評論還批評《學苑》雜志一再刊發“港獨”文章,並稱出台國安法後,“港大學生會仍舊賊心不死、逆勢而行,不斷傳播反動思想,妄圖蠱惑更多學生登上賊船,妄圖將高校綁上罪惡戰車,進而積蓄“繼續革命”的黑色能量。這些人根本不是什麼學生,而是藏匿在校園中的暴徒。”

此文發表兩周後,港大4月30日發表聲明,宣布不再代學生會收取會員費用,同時收回學生會會址及設施的管理權。

香港大學成立於1911年,是香港歷史最悠久的高等學府和公立研究型大學,有亞洲“常春藤”之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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