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湖選舉賄選案 地檢署提4起當選無效
(中央社澎湖縣29日電)澎湖地檢署偵辦賄選案,今天針對涉賄起訴的縣議員、鄉民代表、村里長等4案,分別提起當選無效之訴。
澎湖地檢署發布新聞指出,五合一選舉中,包括縣議員張姓當選人之競選辦公室莊姓主任涉及現金買票;七美鄉張姓鄉民代表當選人涉及以補助交通費之方式現金買票;西嶼鄉內垵村莊姓村長及其配偶涉及現金與期約買票;馬公市井垵里陳姓里長當選人親友涉及虛偽遷移戶籍取得投票權(即幽靈人口)等犯行,使選舉產生不公平之結果,依法對選舉之當選人提起當選無效之訴。
澎湖地檢署表示,為落實「公平選舉 杜絕不法」的查賄目標,澈底剝奪候選人因不法賄選行為之犯罪成果,針對選舉期間查獲賄選犯行之候選人進行盤點,依照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120條之規定,於以捍衛「賄選者不得享有當選結果」的普世價值。
澎湖地檢署檢察長黃智勇表示,111年地方公職人員選舉,雖已落幕,檢方對於往後的當選無效之訴,仍會堅定執行,維護得來不易的民主制度。(編輯:黃世雅)11112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