炒房挨罰120萬 網紅現金繳清

中央祭出打房政策,新竹縣政府消保官靳邦忠為遏止陋習,創全國先例對丁姓房市網紅開出120萬元罰單,丁男上月29日以現金全數繳清。

靳邦忠去年10月追查漏夜排隊搶購預售屋案件,追出丁姓男子透過成立臉書粉絲專頁、LINE群組,在預售屋開賣之前,買賣紅單百餘戶,並轉單給建商或代銷公司,藉此賺取佣金。靳邦忠去年11月27日開出全國第1張炒作紅單罰單,重罰丁姓男子120萬元。

丁男上月29日以現金繳納完畢,在繳清前,他曾因資金調度困難,詢問可否分期繳納,財政處依據「新竹縣政府及所屬機關罰鍰處理作業要點」,認為丁男經濟條件與要點不符,仍須一次繳清,丁男向親友籌錢後繳清。

靳邦忠指出,丁男此案爆發後引發中央關切,並啟動多次稽查,立法院三讀通過地政三法,包括《平均地權條例》、《地政士法》、《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等部分條文修正,未來預售屋、委託不動產經紀業代銷者,應以書面契約確立買賣標的物及價格等事項,並不得約定保留出售、保留簽訂買賣契約權利或其他不利於買受人的事項。

書面契據不得有對消費者不利事項,並禁止轉售第三人。另預售屋買受人若私自轉售紅單給第三人、銷售預售屋者,自行銷售或委託代銷進行紅單炒作,違法者將按戶(棟)處15萬元至100萬元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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