猴痘列第二類法定傳染病 疑似案例須24小時內通報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發言人莊人祥今(23)日宣布,猴痘正式列為第二類法定傳染病。(示意圖,Pexels)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發言人莊人祥今(23)日宣布,猴痘正式列為第二類法定傳染病。(示意圖,Pexels)

猴痘疫情入侵亞洲,新加坡、南韓皆出現首起確診病例,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發言人莊人祥今(23)日宣布,猴痘正式列為第二類法定傳染病,需在24小時內通報,必要時得以指定隔離治療機構進行治療。

猴痘疫情始於非洲國家,逐漸往歐美國家擴散,近期在亞洲國家也出現個案,世界衛生組織(WHO)將針對疫情召開緊急會議進行討論,是否將其列為「國際關注公共衛生緊急事件」(PHEIC)。

台灣上週有一例通報疑似病例,為一名60多歲男子,5月下旬前往歐洲出差,在當地出現咳嗽、流鼻水症狀,快篩、PCR皆為陽性確診新冠肺炎,但雙手出現水泡、水痘樣皮疹症狀,該案於6月12日入境台灣,收治於負壓隔離病房,因大部分疹子結痂消腫,採取痂皮送驗,猴痘、水痘結果皆為陰性,排除其為疑似病例。

莊人祥今表示,已將猴痘正式公告為第二類法定傳染病,若發現疑似病例須在24小時內通報,若醫師診治到患者突發燒至38.3°C以上,接著出現紅疹、丘疹、水泡或膿疱,且無其他明顯病因,須特別與痘(VZV)做鑑別診斷,臨床醫師對該等疑似病例可以於傳染病通報系統選擇天花通報項目,並於備註中填寫「疑似猴痘」,檢體採檢與送驗方式同天花,送疾病管制署昆陽實驗室進行檢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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