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瑪莎拉蒂3惡少 法院裁定張敦量等人接續羈押

台中市張敦量等3人今年11月間駕駛瑪莎拉蒂自小客車,與宋姓男大生駕駛的車輛擦撞,張敦量等人下車將宋男毆打重傷,台中地檢署檢察官偵辦後,認定張敦量涉犯殺人未遂罪嫌,另李韋霖陳勁豪等人涉犯強制及傷害等罪嫌,全案今天起訴移審台中地院,院方今天召開羈押庭審理後,裁定張敦量接續羈押禁見,開車的李韋霖及乘客陳勁豪2人則收押未禁見。

宋男出院感謝院方照顧(資料照)
宋男出院感謝院方照顧(資料照)

18歲宋姓男大生今年11月7日凌晨,開車行經台中市西屯區台灣大道、河南路口變換車道時,擦撞由男子李韋霖(25歲)駕駛的瑪莎拉蒂轎車,遭車內車主兒子張敦量(23歲)及乘客陳勁豪(19歲)等人毆打致重傷,檢方今天依殺人未遂等罪嫌,起訴張敦量等3人。張敦量等3人目前羈押在台中看守所,今天起訴移審台中地院,法院今天下午閱卷後召開羈押庭。

台中地院人員表示,經法官召開羈押庭後,裁定3人所犯罪嫌重大、有串證之虞,有羈押必要,裁定主嫌張敦量接續羈押禁見,而李韋霖及陳勁豪則是收押未禁見。

台中地檢署今天發布新聞稿指出,張敦量、李韋霖、陳勁豪等3人共乘瑪莎拉蒂自小客車,行經台中市西屯區台灣大道3段與河南路3段交岔路口處,與宋姓男大生所駕駛的自小客車 (另有3名乘客)發生擦撞。

事故引發張敦量等人不滿,由張敦量持鋁棒與李韋霖、陳勁豪一同下車,嚇逼宋男下車,張敦量隨即以手臂勒住宋男頸部,拉至瑪莎拉蒂自小客車側邊察看車損,並將宋男帶往一旁人行道,對宋男拉扯頭髮、搧巴掌,並將他推倒在地。李韋霖、陳勁豪2人則架著宋男,供張敦量持續搧宋男巴掌,期間,張敦量等人向宋男車上的乘客恐嚇稱「你們打電話試試看」等語,並嚇逼下車,使車上乘客因而不敢使用電話報警,並聽令下車。

張敦量並以腳持續猛力踹踢倒臥在地的宋男頭部,使宋男頭部因踹踢重力而撞擊地面,因而受有頭皮、手部、左膝挫擦傷,及鼻部流血、左眼瘀青、頭骨破裂硬膜上出血、氣腦及顱骨底部閉鎖性骨折等傷害。

警方獲報後到場處理,並將宋男送醫救治,由醫院施以緊急開顱硬腦膜上出血移除,及電子式顱內壓監測器置放手術,術後入加護病房治療,宋男才免於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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