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醫智財戰 海外IP公司成金雞

工商時報【記者杜蕙蓉╱台北報導】 台灣醫材和新藥逐步打進國際競技場,智財權的戰火即將延燒,世博科技顧問執行長周延鵬表示,根據不同市場設立海外IP公司保障智慧財產權,再透過此無形資產作價投資,將成生醫業的「新顯學」,藥華醫藥就已開生技新藥公司之先。 藥華為了搶進中國大陸市場,已先在香港成立IP公司,以管理藥華涵蓋於中國大陸的智慧財產權,然後再用智財資產作價投資,未來並可望獲取不錯的智財利益。一般預計藥華的IP公司效應,將掀起新藥和醫材公司的跟進風。 周延鵬表示,過去設立IP公司模式多用在電子業,藥華是創生技新藥公司首例,由於生物藥的智慧財產權很高,此架構可完全掌控藥華P1101及後續新藥產品的關鍵核心技術,在授權上更彈性,也可享當地租稅優惠,將是未來新藥和醫材公司可以依循的模式。 周延鵬表示,國內已有幾家新藥公司授權,但若未架構好專利保護機制,授權金在美國就要先課3成的重稅,回到台灣後兩稅合一再課40%,生醫公司的獲利將被大幅稀釋。 因此,根據不同市場成立IP公司,將可完全保障關鍵核心技術,享有當地租稅優惠,是生醫前進海外市場基本動作。 藥華董事長詹青柳指出,近年來許多中國大陸藥廠對藥華醫藥自行研發用以治療真性紅血球增生症、慢性C型肝炎和B型肝炎為主的P1101,表達高度合作意願,其中不乏數一數二的醫藥集團;惟當地法規限制,蛋白質藥若欲循「國產藥」的模式上市,該藥品須在大陸本地製造。為有效控制技術外流之風險,藥華乃透過世博協助,以此模式與大陸團隊共同規劃中國的行銷布局。 詹青柳說,藥華是規劃與Luck Shine在香港成立合資公司,合資公司的營運是先向藥華香港IP公司,取得大陸地區的授權,然後在大陸依其法規,規劃臨床試驗及將來產品銷售事宜。周延鵬表示,國內生醫業公司的商業模式或獲利途徑,包括有有形的產品銷售和無形的智財,若能加以應用,透過創新鏈、投資鏈等完整架構,自然能創造營運新契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