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難破幻 幻反勝真──〈如何學做羅霈穎的哥哥〉補遺(下)

張愛玲指出,高鶚喪妻後,未正式續娶前,曾有一妾名畹君。《中國文學家大辭典》認為畹君是「他人遺孀」,張則根據吳世昌高鶚考證一文,認為畹君是妓女,「在高家還生下了孩子,又要伺候高鶚的衰邁老母,大概也是受不了痛苦,才離開他的。……離異以後,他還常去找她。」而畹君,據張愛玲推測,下堂後,則重操舊業,再入風塵。為此,高鶚把對畹君的不滿,一股腦的,全轉移到襲人身上。

襲人在寶玉未娶寶釵時,已被王夫人默認為寶玉侍妾,命王熙鳳從她的月例裡,勻出二兩銀子一吊錢給襲人,並囑咐,襲人以後和趙姨娘、周姨娘一樣,凡是有趙、周的福利,也少不了襲人一份,地位大大的提升。可是與寶玉有過雲雨之情的襲人,卻在賈府沒落後,嫁給了戲子蔣玉涵。「恨襲人的固然不只他(高鶚)一個」,張愛玲興奮的寫道:「晚清評家統統大罵,唯一例外的王雪香,需要取個『護花主人』的別號,保護花襲人。」所謂虛實難分之語,真幻迷離之論,莫此為甚。

張愛玲推測畹君在高家的時間如下:「高鶚1781死了父親與妻子,1785年續娶張船山妹。這該是喪妻後續弦前的四年間的事。」張芸出嫁時,因家中尚未脫貧,所以才願意給人做繼室,可以省下嫁粧費用。正如船山詩中所言:「窮愁嫁女難為禮,宛轉從夫亦可傷。」此種移花接木之想,真幻巧合之證,又添一例。

高鶚的命運與船山相似,續娶張芸後,於乾隆五十三年(1788年),中順天鄉試舉人,四年後改寫補完乙本《紅樓夢》,又三年,中乙卯(1795)恩科進士,得殿試三甲第一名。可惜,這三件大事,張芸都沒來的及看到,就過世了。張愛玲從船山弔妹詩:「死戀家山難瞑目,生逢羅剎早低眉」兩句判斷道:「佛經上羅剎可男可女」,並測知「羅剎」可指高母或高鶚;又說「從畹君的事上,可以知道高老太太的手段,張芸這樣的女孩子,更不比畹君,沒有處世經驗,又沒有嫁妝,娘家又沒有人在這裡……當然他(高鶚),對張芸的心理也很複雜。她一共嫁過來兩年,倒有一年是跟著他出去,所以也難說,甚至於他也有份,是給他作踐死的。」張愛玲如此推測,鶚芸夫妻之間,除了有高堂婆婆與下堂畹君夾在中間,以致琴瑟難協之外,二人婚後的感情默契,也一直沒有培養起來,甚至不能否認,高鶚有虐妻之嫌。

「張芸才二十歲就死了。」張愛玲憤憤不平地寫道:「時人震鈞《天呎偶聞》記此事,說她『抑鬱而卒。……蘭墅能詩,而船山集中絕少唱和,可知其妹飲恨而終也。』」張文裡,這種牽強附會之論,比比皆是。

於是,張愛玲總結了高鶚面對「畹君/襲人」六大情結,認為二人都是「勢利的下堂妾」,「都是相從有年,在(男主人)娶妻前後下堂。表面似被遺棄──男子出走或遠行──實是負恩。」,「畹君兩次落娼寮,為父母賣身」,襲人也與之類似,同時二人身分升高後,立刻「自高身價,像《聊齋》的恆娘一樣」,有「吊人胃口」之嫌,弄得「男子中舉後,斬斷情緣。」,因為「下堂妾重墮風塵三年,再覆水重收,被人笑話,太犯不著。」從「勢利下堂妾」到「負恩」到「自高身價」、「吊人胃口」,種種揣測,文章寫到這裡,張愛玲的心態觀點,完全扭曲,簡直是囈語連篇,不知所云,成了名副其實的「夢魘」了。

張芸是否真有詩才,惜因史料不足,無法判斷。她與夫婿高揚曾的婚姻,無論正娶續弦,無論嫁妝有無,都因迅速而降的悲劇,變得微不足道。要不是命中有一個鍾愛鼓勵她的哥哥,她只能無聲無息,未開即落,未點即滅,連後來被張冠李戴,弄真為幻的誤解機會都沒有。

然即便像林佩環這樣的幸運才女,如無緣嫁得深懂惜才的金龜婿,其詩作恐怕連一首也難以傳世。隨園女棣十七人,既有名師指點提攜,又有名畫繪像留影,個個詩集得緣付梓出版,卻人人在詩濤中相繼沒頂,讓兩百年後的我們,不得不慨嘆認清,要在文學大海中脫穎而出,沒有奇才實力,是千難萬難,機會渺茫的。反倒不如虛構的黛玉、寶釵,湘雲、香菱,憑藉散落在小說裡的零星詩作詩論,居然不斷有人分析討論,津津樂道至今。

(完)

(<如何學做羅霈穎的哥哥>系列文章將收錄於《如何學做小妹妹的大哥哥──誰在懷念羅霈穎》一書中,由印刻文化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