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院三讀 起訴書一審判決後才公開

(中央社記者蘇龍麒台北22日電)立法院院會今天三讀修正通過法院組織法第83條,未來各地檢署起訴書,將於第一審判決書公開後,才公開起訴書。

目前各地方法院檢察署在起訴時,就會將起訴書公開。司法院在提案說明中指出,考量無罪推定原則,及被告受公平審判的權利,認為起訴書公開的時間點應限於第一審判決之後,因此提出修法。

根據三讀修正通過的條文規定,高等法院以下各級法院及其分院檢察署,應於第一審判決書公開後,才公開起訴書。全案今天上午順利二讀、三讀。(編輯:溫貴香)10705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