純網保8至11月開放申設 金融業要認股4成

(中央社記者謝方娪台北21日電)金管會今天公布純網保法規草案,明定金融業認股應達實收資本額4成,另純網保不得設立除了總公司和客服中心以外的實體據點,且不得有保險業務員或透過保經代銷售。

金管會預計今年8月到11月開放業者申設純網保,日前已有多家業者躍躍欲試,積極評估申設純網產可行性。金管會搜集外界意見後,今天正式公告純網保相關法規草案。

純網保分為純網產和純網壽,純網產最低實收資本額定為新台幣10億元、純網壽為20億元,發起人和股東出資以現金為限,且不適用公開招募,即實收資本額應全數由發起人認足;另金管會可視純網保營業計畫書的業務規模要求增加實收資本額。

金管會也明定純網保發起人應同時有金融業及金融科技專業者,在金融機構發起人方面,金管會規定應有金控、銀行、券商、保險或保經代,認股合計應達實收資本額4成以上,且至少應有一保險公司或設有保險子公司的金控認股超過實收資本額的25%。

在金融科技發起人方面,金管會規定應有從事大數據資料分析、介面設計、軟體研發、物聯網、無線通訊業務等具金融科技專業的發起人,並應提出成功業務經營模式。

此外,純網保應有半數以上董事具有保險業或金融科技專業資格,且至少要有一位董事從事金融科技專業領域達5年以上並曾擔任總公司副經理以上或同等職務。

純網保除了總公司及客戶服務中心,不得設立其他實體營業據點,且客服中心不得從事銷售或招攬保險商品,純網保也不得有保險業務員或透過保經代銷售保險商品。金管會保險局副局長林志憲說,金管會並未限制客服中心設置的上限數量,不過設置前應先報經金管會同意。

純網產銷售創新型商品,必須經金管會核准才能銷售,若一般保險業者想銷售純網保的創新型商品,也必須經金管會核准,不能走備查。先前曾有業者建議金管會審查純網產創新商品採「一包審查」以加快速度,林志憲承諾,金管會審查時將注意時效性。

涉及純網保規範的「保險業設立許可及管理辦法」、「保險業招攬及核保理賠辦法」、「保險商品銷售前程序作業準則」及「財產保險業經營傷害保險及健康保險業務管理辦法」修正草案預告期定為60天,金管會預計今年8月開放業者申請,收件至11月為止,逾期不予受理。(編輯:楊凱翔)11104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