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所稅退稅 首批退稅7月30日入帳

記者郭曉蓓/臺北報導

109年度綜合所得稅第一批退稅將於7月30日撥入納稅義務人指定帳戶或寄發退稅憑單給納稅義務人,鼓勵民眾多利用線上服務,減少到國稅局臨櫃辦理的人次,避免群聚。財政部也不會致電要民眾操作 ATM 或通知退稅,請民眾務必小心受騙。

財政部國稅局指出,第一批退稅適用對象為110年6月30日前採用網路申報、稅額試算以線上登錄或電話語音確認回復及5月10日前向戶籍所在地稽徵機關以二維條碼或人工申報方式的案件。

國稅局表示,退稅方式有直撥退稅及一般退稅兩種,納稅義務人如採直撥退稅,國稅局會直接將退稅款撥入指定帳戶;未採直撥退稅者,則寄發退稅憑單予納稅義務人。

國稅局表示,金額不滿5千元的小額退稅可就近向退稅憑單上所載的指定付款銀行兌領現金,其餘均須提出票據交換才能領到退稅款;第1批退稅憑單兌領期限從110年7月30日起至9月30日止,民眾如接獲退稅憑單,請儘速於兌領期限內,持憑單向指定的金融機構兌領或提出交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