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縱容合庫成家族企業」 合庫有話說

【記者郭襄陽台北報導】有關國民黨立委5日赴監院所陳述之內容,合庫金控公司提出說明,指出合庫AMC董事長非「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所稱之公職人員;合庫AMC也未有亂貸放、貸款放水之情事。

合庫金控說明如下:
一、合庫AMC未有亂貸放、貸款放水之情事
合庫AMC 配合政府推動都市更新、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政策,協助重建或改建各階段所需資金,依金管會所函頒「金控公司(銀行)轉投資資產管理公司營運原則」而訂定「受理都市更新及危老重建墊付款項業務辦法」,經本公司稽核處查核授信案件均依規經該公司投審會討論通過後,提報其董事會審議,辦理之都更代墊款案撥貸符合相關規定,且目前所有案件之還款繳息情形皆正常,無委員所指「亂貸放」、「貸款放水」之情事。AMC子公司近三年獲利及預算達成情形均較過去年度為佳。

二、合庫AMC案關人員雖均屬合規任用,惟因社會觀感不佳,已全數離職
合庫AMC案關人員之人事進用部分,經查相關程序均依合庫AMC「員工任用及敘薪辦法」規定辦理,且敘薪尚符合市場行情,惟本集團係政府投資之公股金控,進用關係人士恐造成社會觀感不佳,所提人員現均已離職。

三、合庫AMC董事長非「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所稱之公職人員
依現行「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二條規定,合庫AMC蔡前董事長不屬於該法所稱之「公職人員」,其關係人之任用自無須依同法第六條負提出相關書面通知金控與財政部之義務。2023/05/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