聘僱移工提供假資料 雇主與仲介最重罰150萬

近來發生被看護者往生後,雇主或仲介業者仍檢送聘僱文件至勞動部申請移工,台北市勞動局局長陳信瑜昨(廿四)日表示,被看護者死亡以後,雇主需即時告知委任仲介業者,切勿送件,否則恐涉及申請聘僱移工卻提供不實資料,依法最低處卅萬元、最高處一五○萬元罰鍰。

不管是卅萬元或是一五○萬元,都不是小數目,聘僱移工還是必須遵守相關法令規定。

勞動局指出,雇主原具備聘僱外國人資格,但因被看護人死亡而消滅,所以不能向勞動部遞件申請移工招募或聘僱許可;依照法令規定,雇主辦理聘僱外國人申請許可、招募、引進或管理事項,若提供不實資料或健康檢查檢體,依法可處卅至一五○萬元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