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畜牧條例說明會 300公尺周界引熱議

【黃小琪 花蓮市】

卜蜂公司日前撤照訴願成功,讓地方反卜蜂團體更緊盯5月將送審的花蓮縣畜牧自治條例草案,尤其針對未來規範新畜牧場「只需要」與民宅保持300公尺表示憂心,而畜牧業者則認為,設置條件如果太嚴格將衝擊產業生存,應以設備改善來解決問題。

花蓮畜牧自治條例草案公告後,第一次由縣府召開,環團、業者與民眾等多方溝通平台會議,草案5月初就要送議會審查,現行版本中有較大爭議的,還是畜牧場未來與民宅的距離,以及分布較零散的農舍是不是也算在內。

鳳林反卜蜂自救會成員 游焰熾:「300公尺就很像我從我家走到巷子口這個距離而已,絕對你周圍一定都可以聞得到味道。

地球公民基金會花東辦公室主任 黃靖庭:「有賴縣政府的農業處把這個點位都點出來之後,用政策的方式來引導業者去那邊設置畜牧場。」

而根據縣府完成縣內門牌半徑300公尺畫紅點的套圖,有畜牧業者就擔心,花蓮幾乎已沒有適合的地方可蓋畜牧場。

畜牧業者代表 黃億銘;「請問畜牧業一定是洪水猛獸嗎,如果說你可以蓋一個先進、對環境衝擊是更低的,你為什麼不可以接納它。」

花蓮縣養豬協會理事長 陳志忠:「誰敢去吃那個萊豬,台灣的那個畜牧業很有競爭力對不對,你一直在打壓的時候怎麼往外推。」

花蓮縣府農業處則強調,訂定自治條例需考慮平衡性,認為花蓮現行300公尺的距離規範,若不符合民眾期待,未來還可以在議會中審議。

花蓮縣政府農業處長 吳昆儒:「花東的部分呢,雖然我們的土地面積很大,可是我們90%喔,大概都是森林跟保育用地,真正只有10%是農牧用地,而且它是狹長型的。」

另外對於花蓮畜牧場總量應管制的聲浪,縣府農業處也強調,未來以自治條例規定,新設畜牧場必須召開地方說明會,及地狹人稠的設場壓力,也不一定會有業者願意投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