葉毓蘭》父親節不能回家的警察爸爸淪為廉價勞工

葉毓蘭》父親節不能回家的警察爸爸淪為廉價勞工
葉毓蘭》父親節不能回家的警察爸爸淪為廉價勞工

【愛傳媒葉毓蘭專欄】今天是父親節,許多辛苦在外擔任警察消防的爸爸,能否下班陪伴家人?萬不得已加班,可不可以如實得到加班費?

我今天邀集了人事行政總處、內政部人事處、警政署、消防署協調,反映勤業務過勞的心聲,警察消防的加班費,竟低於勞工基本時薪的加班費!這真是情何以堪?

內政部近日研擬調升每月外勤警消加班費2,000元,今天會議上我質疑,警察的加班費完全沒有加成,比不上勞工的累計時數、突發事件、夜間、假日加班都有加成。若以特考四等的初任警察來說,每小時加班費只有170元,比起基本工資勞工加班第一小時,就可領224元還低!警勤加給為何不能納入加班費計算基數?

我接獲許多基層警察的反應,雖然警政署目前要求每週工作時間限制在60小時,但實際上許多外勤單位,所長、隊長每週工作時間高達84小時以上,遇突發事件還要隨時召回。許多真實的隱形工時不被承認,多出來的加班時數只能算白工,這種方案對第一線人員有什麼意義?核實發給加班費就如此困難嗎?政府使用警力向來不珍惜,裴洛西訪台可以一次就派逾兩千名警力,各項勤務簡化一直是議而不決、決而不行,警察憑甚麼淪為政治工具,警力為甚麼如此廉價?

人事行政總處今天表示,近期正在訪詢各地警消機關,但這不是108年底大法官釋字785(警消健康權)出來時,就該做的嗎?內政部人事處則說,調升2,000元方案,是參考往年加班狀況,但隱形工時白工問題仍未解;警政署表示,分駐、派出所長等性質特殊,所以下班後有突發狀況仍要隨時處理,我們要問,就不能落實代理制度嗎?警察繁雜的行政協助不是應該業務簡化嗎?這些問題,在釋字785號解釋之前就存在,但是警察的健康,經得起一次又一次以研議之名的推託嗎?口口聲聲最挺警消、要做警消後盾的蔡總統、蘇院長、徐部長,請給警消合理的加班費,不要把他們當成廉價勞工。

作者為立法委員、前警大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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