豬農po文指瘦肉精有毒遭送辦!法官判無罪:質疑非捏造

彰化一名張姓前豬農在個人臉書發文指「瘦肉精的毒,不是戴口罩就可以了,碰到皮膚也會吸收」,並稱「親眼見過姪子10年前用,下場是腦癌」,被依違反《食安法》散布不實訊息起訴,但法官認為張男張貼個人經驗與質疑,並非故意捏造,因此判決無罪!

示意圖。(圖片來源:中央社)
示意圖。(圖片來源:中央社)

判決指張男(48歲)去年9月在個人臉書發文提及「瘦肉精的毒,不是戴口罩就可以了,碰到皮膚也會吸收」,並秀出1張對話截圖「我親眼看過我姪子10年前用,下場是腦癌,癌細胞還把腦殼吃掉」、「所以進口的吃了會沒問題嗎」?結果被法務部調查局高雄調查處發現送辦,並追查出張男設籍彰化縣,因此移送彰檢偵辦,檢方依違反《食安法》第46條之1散布不實訊息起訴。

但法官審理後認為張男所稱瘦肉精並未指明萊克多巴胺,況且現有醫學研究結果尚難證明食用萊克多巴胺會或不會致癌,被告僅是個人經驗與質疑,並非故意捏造,檢方也未能舉證瘦肉精或萊克多巴胺到底會不會被人體皮膚所吸收?被告貼文是否屬於謠言或不實訊息仍有疑義,因此判決張男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