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耕機具泥塊掉路要罰 違者最高罰6千元

目前適逢春耕一期稻作季節,屏東縣環保局呼籲農民及代耕業者,務必將農耕機具泥土清洗後再上路,違反者將依廢棄物清理法規定,裁處新臺幣一千二百元至六千元罰鍰。

縣環保局指出,屏東稻田每年有二期稻作,常見農耕機具夾帶稻田翻耕後的髒污土塊行駛轄內道路,造成路面污染現象。農田土壤以黏土為主,農耕機具若未清除輪胎及機體夾帶的土塊,行駛道路途中造成土塊掉落,不僅車輛輾過會產生揚塵污染空氣,且經過車輛碾壓的土塊黏附在道路上,須耗費大量人力及機具才能完全清除。

環保局表示,防制農耕機具夾帶泥土污染道路作法,以接駁方式來移動農耕機具最有成效,可直接杜絕夾帶泥土污染道路問題;如未有接駁車輛者,需攜帶抽水馬達將農耕機具夾帶泥土清洗後再上路,另應自行配備長柄鐵耙及大掃把,將清洗農耕機具後的路面積土移除。

環保局將於近日召集農政單位、鄉鎮市公所及農機代耕業者,辦理污染改善宣導說明會,擴大宣導防制方法,希望有更多業者跟進各項污染防制作法,改善污染道路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