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教職員年改 109年度省167億挹注退撫基金

(中央社記者陳至中台北3日電)年金改革後,每年節省的月退金及優存利息,依法將挹注退撫基金。教育部最新統計,109年度公立學校退休教職員部分,共挹注新台幣167億餘元。

教育部指出,依照「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第40條規定,年改後各級政府每年所節省的退撫經費支出,應挹注退撫基金,不得挪作他用。

教育部今年1月邀集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等相關單位開會後,確定109年度應挹注退撫基金的金額,優惠存款利息為159億2861萬餘元,月退休金(含月補償金)為8億1007萬餘元,共計167億3868萬餘元。

教育部表示,109年度經費撥付時程已經開會確認,中央機關應於111年6月30以前完成撥付退撫基金;地方政府部分,由財政部及行政院主計總處分別以中央統籌分配稅款、一般性補助款於111年4月至6月間,分3次平均撥付。

根據教育部統計,年金改革後,107年度下半年挹注退撫基金76億餘元,108年度則挹注155億餘元。相關資訊由教育部報請行政院會同考試院確定。各級政府應挹注金額及明細,都揭露在教育部網站。

教育部解釋,依年改政策,教育人員的退休所得替代率逐年調降1.5%(至118年為止),調降的退休所得依規定全數挹注退撫基金,因此金額逐年增加。(編輯:陳清芳)11003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