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駕欠繳罰鍰 花蓮2人房屋遭查封

(中央社記者盧太城台東縣14日電)花蓮縣瑞穗鄉周姓女子、楊姓男子,因積欠包含酒駕在內罰鍰,法務部行政執行署花蓮分署前往查封2人房屋,展現杜絕酒駕決心。

行政執行署花蓮分署今天發布新聞稿表示,年關將近,酒駕事故令人觸目驚心,「酒(毒)駕零容忍」不應只是口號,1月5日起花蓮執行署配合強力執行「酒 (毒)駕裁罰專案」,對轄內滯欠酒(毒)駕罰鍰的義務人同步強力執行,查封2名住在花蓮縣瑞穗鄉酒駕案件義務人名下房屋。

花蓮分署表示,周姓女子民國108年4月間在台9線馬遠路口無照騎車且拒絕接受酒測,遭鳳林分局舉發,交通部公路總局台北區監理所花蓮監理站裁處新台幣9萬元罰鍰,周女另有多筆無照駕駛、無正當理由未接受道路安全講習的交通違規罰單,總欠約新台幣13萬5500元,多次催繳仍不處理。

花蓮分署人員曾在110年11月間到周女家中催繳,沒想到日正當中,周女竟已酒醉躺臥在地,執行人員只好留下通知書請周女家人轉知限期處理,因逾期仍置之不理,花蓮分署在1月10日進行查封程序,因周女表示家中經濟狀況不佳,執行人員已請周女提供相關證明,提出清償計畫。

另外,楊姓男子103年間在瑞穗鄉富興村無照騎機車又酒駕,遭裁罰3萬1500元,106年間又無照騎機車遭罰9500元,又因無正當理由未接受道路安全講習裁罰1800元,合計滯欠的健保費2萬2000元,總計約6萬4800元。經多年催繳未依限處理,花蓮分署查封名下繼承自長輩,與兄弟共有的房屋持分1/3。

楊男在查封當日立即表示,一定會在1月底前籌措2萬元並辦理分期。

花蓮分署呼籲,尚未繳納罰鍰的民眾應儘速繳納,酒駕案件強力執行並無假期,分署針對屢催不繳、惡意欠繳的義務人持續專案列管,採取強力執行措施,以全力遏止酒(毒)駕歪風。(編輯:郭諭儒)1110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