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期與同事互看不爽!基隆醉男「3刀猛砍」奪命 檢警驚曝:連刀柄都被刺進去

記者樓冠陞/綜合報導

基隆有1名洪姓與顏姓男子本為工程行同事,然而2人卻經常在相處過程中爭執,並在去年9月間於宿舍發生激烈口角,結果洪男一氣之下,竟持一把水果刀,狠狠地朝顏男猛砍3刀,導致對方傷重不治。儘管洪男辯稱自己是因酒醉失手,但基隆地院仍依殺人罪,判他15年有期徒刑。

基隆1名男子因與同事長期爭吵,竟持刀猛砍對方3刀,連刀柄都刺進胸腔中。(示意圖/Pixabay)
基隆1名男子因與同事長期爭吵,竟持刀猛砍對方3刀,連刀柄都刺進胸腔中。(示意圖/Pixabay)

根據判決書,洪男與顏男2人本為工程行同事,但2人平時相處並不和睦,經常發生爭執。2人在去年9月1日晚間6時許,於宿舍內爆發激烈口角,隨後洪男一氣之下,先是到便利商店買了1把水果刀,接著又回到宿舍朝顏男猛砍3刀,最終緊急逃亡,不過警方循線調查後,僅花了2個小時,便將洪男逮捕到案。

檢警事後針對顏男的遺體解剖相驗,發現他身上共有2處致命傷,且傷口深度長達14公分,幾乎直接貫穿其胸腔。另外,洪男犯案使用的水果刀刃長僅有9公分,因此研判顏男傷口周圍的「半圓形挫傷」,應是刀柄完全沒入後所致。

洪男在法庭上辯稱,自己絕無殺人之意,是顏男恐嚇在先,加上他在喝酒後一氣之下才會買刀報復,並不曉得對方會因此身亡。此外,洪男也透過辯護律師表示,洪男因為服用了大量酒精,因此失去基本判斷能力,一時失慮導致犯案。

基隆地院勘驗相關證據後認為,洪男在買刀時與店員對答正常,且犯案過程也無任何酒醉症狀,事後更知道應先丟棄兇器再收拾行李逃亡,故不採信洪男之辯詞。另外,洪男犯案後僅承認有傷害犯行,並無殺人意圖,同時未與受害人家屬達成和解、賠償,因此依殺人罪最高刑度,重判他15年有期徒刑,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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