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疫考量 移民署10度延長外國人停留期限

記者李恬郁/綜合報導

為避免國際人流移動所造成的防疫破口,移民署今(13)日宣布,針對去年3月21日(含)以前入境、且目前尚未逾期停留的外國人,進行第10次自動延長其在臺停留期限30天。

為避免國際人流移動所造成的防疫破口,並降低社區防疫負荷,移民署針對合法停留超過180天的外國人,自去年7月17日起至今年3月12日間,已9度宣布自動延長30天停留期限的措施。

考量國際疫情仍未趨緩,移民署表示,針對去年3月21日(含)以前入境、且目前尚未逾期停留的外國人,進行第10次自動延長其在台停留期限;移民署指出,此項措施仍將配合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對疫情發展狀況評估,適時檢討調整。

移民署今日宣布,針對去年3月21日(含)以前入境、且目前尚未逾期停留的外國人,進行第10次延長在臺停留期限。(移民署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