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軍官校:入伍訓練依規定程序、標準辦理

記者黃迪明/綜合報導

針對媒體報導「僑生遭官校退訓,指控不公」乙情,陸軍官校昨日表示,報導引述家屬諸多指控,與事實不符。

陸軍官校表示,馮姓僑生向醫官自述入伍前腳部已有痼疾,該校在該員受訓期間,盡心照顧及輔導,惟入伍訓練未能順利結訓,係因三項基本體能、戰鬥綜合教練、手榴彈實彈投擲等項目未受測,致成績不合格。

陸軍官校指出,該校依「軍事學校學生研究生學籍規則」及「陸軍軍官學校聯合入伍訓練實施規定」,馮生因多項測驗不合格等項目,故未核予結訓證書。家屬所提疑義,校方已於日前由相關業管當面詳細說明。目前馮生已保留學籍,隔年亦可再次申請入學,並參加入伍訓練。

陸軍官校強調,入伍訓練係由民轉軍之必要訓練,該校將持續依相關規定程序及標準辦理,以奠定軍官養成的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