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轄內醫院 即起開放部分病房有條件探病

(中央社記者蔡孟妤高雄11日電)高雄市衛生局今天宣布,即日起,高雄市轄內各醫院加護病房、安寧病房、呼吸照護病房、精神科病房及兒童病房等區域,與身心障礙、病況危急或例外者,有條件開放探病。

COVID-19(2019冠狀病毒疾病)國內疫情趨緩,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今天宣布,除了已開放的加護、安寧、兒童等病房,即起開放部分慢性病房探病。

高雄市衛生局表示,此前高雄市探病規定比中央嚴格,包括加護、安寧、兒童等病房雖開放探病,但各家醫院仍有自行加嚴管制,在開放時段、人數和探病者條件等均更嚴格,不過即日起,探病規定放寬與中央同步。

高雄市衛生局配合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規定,晚間宣布即日起,高雄市轄內各醫院加護病房、安寧病房、呼吸照護病房、精神科病房及兒童病房、慢性病房等,或有身心障礙、病況危急或例外情形者,得有條件開放探病。

不過衛生局提醒民眾仍須注意探病規定,包括探病者須不具COVID-19相關症狀、未曾接觸確診個案或具相關公共場所活動史,且進入醫院務必全程佩戴口罩及落實手部衛生。探病時段為每日固定一時段,每名住院病人限每次最多2名訪客為原則。

此外,所有探病者應出具探視日前3天內自費抗原快篩(含家用快篩)或PCR檢測陰性證明;不過若已完成疫苗應接種劑次並達14天以上,或曾確診但符合檢驗解除隔離條件且距發病日3個月內,得不採檢。醫院得依院內實際狀況,另訂感染管制規範並要求配合執行。

衛生局強調,觀察目前全國疫情趨緩,雖然社區傳染風險不高,但醫院仍是必須堅守的防疫堡壘,呼籲民眾仍須保持高度警覺,儘量避免不必要的探病,可以視訊或電話方式探視。(編輯:陳仁華)1101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