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複材教父」翁慶隆涉違法吸金 13人遭起訴

有「台灣複材教父」稱號的前中山科學研究院航空研究所副所長翁慶隆創立磁震公司後因急需資金,與金主蕭明道合作違法賣股票,檢方今天依違反證交法等罪嫌起訴翁慶隆等13人。

圖為磁震科技公司。(資料照)
圖為磁震科技公司。(資料照)

台灣台中地方檢察署起訴書指出,翁慶隆為未上市磁震科技開發股份有限公司負責人,民國103年間磁震資金短缺,急需周轉,翁慶隆經他人介紹認識蕭明道,雙方謀議由蕭明道提供資金並指派總經理人選,掌控公司財務及運作。

蕭明道自103年5月12日起,陸續以匯款及交付現金方式提供公司資金,翁慶隆將自己與親友持有的公司股票3443張交付給蕭明道,蕭明道再陸續收購其他大股東持有的2008張股票。

翁慶隆等為吸引不特定投資人購買磁震股票,除在公司舉辦投資說明會,散布不實與誇大業績公司利多消息,並透過非法盤商以電話行銷方式,對不特定投資人電話行銷,自103年6月到105年9月,以每股新台幣39元到65元,吸引超過千名投資人購買,詐取5億9291萬元。

翁慶隆等人又在103年11月25日開公司董事會,決議現金增資2億4000萬元,並由翁慶隆撰寫載有公司接獲知名國際大廠訂單的不實說明書,寄送給已購買股票的股東,使投資人再投資1億2462萬元。

案件經法務部調查局新北市調查處分別在105年11月14日及106年7月5日持搜索票到磁震與涉案人住處搜索、查扣證物,中檢檢察官審酌證人證詞與證物,依違反證券交易法等罪嫌,起訴涉案的翁慶隆等13人。

71歲的翁慶隆曾任中科院航空所副所長,參與經國號戰機材料結構開發,服役29年後以上校退役,91年成立磁震。

證交法規定,違法犯罪獲取財物或財產上,利益金額達新台幣1億元以上者,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得併科2500萬元以上5億元以下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