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換日線時事】沈可婷是誰?為何引發數十萬人聲援?

作者:外派太太/外派太太的漂流札記

2017 年,馬來西亞柔佛新山凌晨 3 點多發生轎車撞上蚊型腳踏車的重大意外,造成 8 名 13-16 歲的青少年死亡。肇事駕駛沈可婷在前兩次推事庭(馬來西亞最初級的刑事法庭)都獲判無罪,4 月 13 日高庭卻推翻之前的判決,改判 6 年徒刑加上馬幣 6,000(折合新台幣約 41,000 元)的罰款,若無力繳納罰款則需以監禁 6 個月代替,即刻入監且不得保釋,服刑完畢還需吊銷駕照 3 年,全案仍可上訴。

據報導,所謂的「蚊型腳踏車」指的是拆去煞車、追求競速的腳踏車,流行於巫裔青少年間。青少年會在加速後平趴於座位上,享受騎乘快感。由於改裝自行車本身就是非法行為,且在路上飆車已經造成公共危險,因此許多民眾都認為此次對駕駛的判決過於嚴厲,在馬來西亞社會引發輿論沸騰。許多知名人士表示會協助被告繼續上訴,4 月 14 日傍晚時上網連署支持沈可婷的人數就高達數十萬人。

事實上在馬來西亞,蚊型腳踏車並非道路安全的唯一隱憂。平時我開在高速公路上,就常會遇到「特技騎摩托車」的騎士,各個都像是在玩命,甚至遇過腳往後抬放在後座將身體打成一直線、僅靠雙手控制把手的騎士。高速公路最低速限也有 100-110km,他們經常騎得比我開的速度還快,三三兩兩從我的車旁呼嘯而過,怎不令人害怕?每次遇到都只能暗罵:「你不怕死,我還怕你死咧!」又有時候去公園,明明就有立牌禁止摩托車進入,但經常有未成年的兄姊騎車載年幼的弟妹到公園遊玩,不僅騎士與乘客本身都有風險,對於在公園活動的人也是種威脅。

回到本次案件,控方與被告的說法各有人支持,支持控方者覺得這是遲來的正義、支持被告者主要認為被告是在清醒、沒有酒駕、沒有吸毒、沒有使用手機、遵守限速 50 公里且有繫安全帶的情況下駕駛。當時因天色昏暗、視線不佳,而且沒有預期到公路上會有一群 30-40 名騎著改裝蚊行腳踏車的青少年出現。騎車的青少年除了改裝自行車外,沒有配戴安全帽、亦未將車子加裝反光鏡或是其他照明。被告撞上真的就是剛好遇到了倒楣,竟然要為玩命的飆車族付出 5 年的青春進行不斷的纏訟、背負社會輿論壓力,如今甚至當天入監服刑,實在太冤枉。

此外,支持者也質疑,一群青少年凌晨在外遊蕩,難道父母不需要負起管教的責任嗎?父母放任孩子深夜不歸,結果造成死傷了還要汽車駕駛負起全部責任,未免太不公平。網路上,相關貼文可看到許多「司法不公、天理何在」的留言。雖然這起案件本身還涉及了敏感的種族問題──駕駛者是華人女性,撞上的則是巫裔青少年,但社會討論氣氛並沒有朝衝突發展,許多馬來人社群也認為這些青少年的家長應負起教養責任,所以短時間內就達到如此多人連署支持。

家庭失能終將導致社會問題

這不禁讓我聯想到前陣子看的韓劇《少年法庭》,整部戲圍繞的主題就是家庭教育對於人格培養的重要性。其中有一集是女主角法官等人前往查訪「蔚藍青少年恢復中心」,結果造成 7 名收容少女意外逃跑,引發後續援交等問題。法官在對這 7 名青少女做出判決當下,要求青少女的父母前往探視時必須接受親職教育,因為青少年行為偏差背後的原因,往往是想表達痛苦、引起父母的注意,若只針對犯行者判刑,無法從根本解決問題。

其中一名犯行重大的少女逃離恢復中心後,聽到媽媽病重的消息趕著去找媽媽,結果發現媽媽根本是為了另組家庭撒了謊;甚至最終法庭判決時,出席判決的家屬竟是舅舅,這讓法官非常不滿,特地請舅舅轉達,一定要少女的母親親自接受親職教育的判決。聽到這段話,那名少女哭得跟孩子一樣。這個判決是法官的表態,告訴少女們:你們做錯事的要承擔,但你們的父母失職了,也同樣需要再教育。

我想今日社會對於沈可婷的判決有這麼大的反彈,並非大眾真的要求完全無罪,而是認為「立即收監」、「不得保釋直到上訴核准」的判決太過嚴厲。法官的判決就是對大眾的表態,高庭法官推翻前兩次推事庭判決的理由是因為「前方昏暗,駕駛人應特別小心」,變成駕駛負全責,不管前方有任何狀況、有飆車族玩命,你都應該能夠應對。法官的判決也應對社會有警示作用,如今高庭法官的判決更是變相告訴大眾,儘管未成年在外深夜遊蕩、做危險的事情發生意外,父母也無須負責,應由肇事者負責。先前推事庭做出無罪判決時,我曾讀到一名 14 歲的青少年在社群上質疑法官收賄,甚至表示自己會繼續玩蚊型腳踏車──雖然個人無法代表所有青少年;但如今法院重判駕駛,會不會讓觀念本已偏差的孩子變本加厲,未來繼續做出危險行為,令人憂心。

網路上有人說,玩蚊型腳踏車是種技藝,應好好培訓成國際選手,或說因缺乏讓孩子玩蚊行腳踏車的場地,加以青少年體力旺盛,才會有今日憾事。若蚊型腳踏車真是種技藝,政府應立法制定明確的車種規格和遊戲規則,設立適當的場所方便喜好者活動。

針對青少年體力、好奇心旺盛的說法,我想舉自己身邊的例子作為回應:堂哥在國中時期跟飆車族玩在一起,他家就在我家樓下,所以晚上常會聽到一群機車「轟轟轟」的聲音。伯父為了將兒子導向正軌、切斷與這些朋友的聯繫,直接站在家門口把這些人罵走、不准我堂哥出門,同時引導堂哥去從事其他運動消耗過盛的體力。後來堂哥在西洋劍找到樂趣,甚至還贏得許多獎項,如今家庭美滿、假日經常騎著鐵馬到處征戰。回想如果那時我伯父放任堂哥三更半夜在外遊蕩,或許他也成了某個輪下的亡魂。教養終究還是父母的責任,《少年法庭》用 10 集不同的故事反覆告訴觀眾這個道理,家庭問題最後會變成社會問題。

或許會有人覺得沈可婷案還可以上訴,目前結果尚非最終結果,但其實每次法院的判決都是一種表態,這次高庭法官強硬駁回申請保釋的理由,表現的態度很明確,而這個態度會影響到大眾,以後青少年深夜在外遊蕩似乎也沒關係,甚至可能心懷僥倖,認為「反正出事的不會是我」。

事情發生的細節本身已經很難追尋,但若問這場車禍到底誰是受害者,在我看來,死傷的少年們是、失去摯愛的家屬是,但花了 5 年的時間歷經各種偵訊、上法庭,還背上 8 條人命的被告也是。這場悲劇中,所有人都是受害者。無論最終判決為何,衷心盼望這樣的悲劇不再上演。

※本文由換日線網站授權刊載,原標題為《馬來西亞備受矚目的「沈可婷案」:她是誰?為何一日引發數十萬人連署聲援?》,未經同意禁止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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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簡介:

外派太太,在台灣生活了 29 年後,我隨著先生外派至馬來西亞,五年期間我們從兩個人變四個人。在雞飛狗跳的生活之餘,我透過文字與照片記錄當地的風土民情,內容多為文化觀察、旅遊生活。我想跟你分享我眼中的外派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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