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ahoo論壇/單厚之】蘇貞昌踐踏台灣的民主

圖片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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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委蔣萬安日前在總質詢時要求行政院長蘇貞昌承諾不會大停電,結果蘇貞昌惱怒回嗆「你祖父還承諾反攻大陸」,國民黨因此要求修改《立法院職權行使法》落實不得「反質詢」,但蘇貞昌和立法院長游錫堃都表示法律並沒有這樣規定,游錫堃甚至建議立委可以「反反質詢」,綠委更紛紛開酸蔣萬安是討拍、弱爆了。

《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的確沒有明定官員不能反質詢,只明定「質詢之答覆,不得超過質詢範圍之外」。但官員不能反質詢立委,其實是民主的ABC,也是立法院朝野長期公認的民主精神跟價值,否則就不會有「反質詢」一詞。

立委的質詢權是基於《憲法》的規定,行政院向立法院負責、立委有質詢之權。立法委員是代表人民監督政府,質詢監督政府的重要手段,為此憲法還明訂了立委的「言論免責權」。質詢是立委的權力,備詢則是官員職責,《立法院質詢行使法》之所以規定「質詢之答覆,不得超過質詢範圍之外」,就是不允許官員顧左右而言他、問A答B、東扯西拉,才能落實立法院的監督權。

反質詢不僅僅是顧左右而言他、迴避監督,而且是回過頭來質詢立委。如果官員有反質詢的權力,就變成行政部門監督立法部門,整個監督制衡的制度設計就會完全亂了套。《立法院職權行使法》沒有寫明禁止反質詢,其實並不是立法的漏洞,而是認為那是根本不需要寫的事。但缺乏民主素養、不知國會尊嚴為何物的游錫堃,居然還能說出「反反質詢」之語,那是不是還有「反反反質詢」、「反反反反質詢」,立法院的質詢權乾脆廢掉算了。

立法委員代表人民行使職權,立法委員被羞辱,其實也就是人民被羞辱、立法院被羞辱。法律名稱之所以叫《立法院職權行使法》而非《立法委員職權行使法》,有部分就是這個原因,立法委員的職權行使受挫、受辱,絕非是單一個人的事。

因為民進黨在立法院有絕對優勢,因為民進黨完全執政後的兩任立法院長都缺乏民主素養、更沒有應該捍衛民主的自覺,所以讓蘇貞昌可以在立法院騎在立委的頭頂上,在備詢時罵鄭麗文「不要臉」、罵傅崐萁「無恥」、罵鄭正鈐「吵死了」。沒有言論免責權的閣揆,比立委講話還大聲、還凶、還難聽。

這次面對蔣萬安,蘇貞昌在立法院以「反攻大陸」說嗆蔣萬安之外,出了立法院還接連兩天以「街頭小混混」、「猴子自己爬得高,才會被看到紅屁股」來羞辱蔣萬安。閣揆公開羞辱國會議員,這可以說是舉世罕見的「民主奇蹟」,大概只有川普幹得出這種事情。

而號稱「民主進步」的執政黨立委,居然還稱許蘇貞昌的行為,才真的讓人瞠目結舌。他們心中只有藍綠,沒有民主,完全不理解蘇貞昌踐踏的不是蔣萬安一人,而是台灣的民主。試問,如果蔣萬安是「街頭小混混」、「猴子」,那每天跟蔣萬安一起開會的民進黨立委們,豈不也是猴子的同類?

蔡英文總統曾多次強調,台灣是民主的燈塔、台灣的民主會照亮世界。只是不知道蔡總統和民進黨是否真的認為,蘇貞昌的「電火球」是否就是民主燈塔的光源?這樣的燈塔、這樣的民主,真能傲視全球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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