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ahoo論壇/曾志超】農委會吃下水利會又想掌控農會

圖片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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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為中華經濟與金融協會副祕書長

蔡政府2018年起逐步將農田水利會改制為公務機關,近期又打算修訂《農會法》,直接掌控全國農會,破壞長久以來農民自治的優良制度。

民進黨執政多年,縱然透過各種勢力運作爭奪農業組織的主導權,惟無論是農會、漁會或農田水利會,其理事長、總幹事與常務監事等重要人事選舉上,只能少數突破,難以全面掌控相關組織。

民進黨進而改用強硬的方式奪取農業組織,先修訂《農田水利會組織通則》與《農田水利會法》,將農田水利會改制為公務機關,會長由政府指派,財產同時收歸國有。

接著就準備動農會系統,過去民進黨立委蘇治芬曾多次提出《農會法》修正案,一次比一次誇張。其中最離譜的2020年提案,要求全國農會的三分之一理事、監事名額,由農委會直接指派,因爭議過大,而未通過。

想不到,農委會不僅未糾正蘇治芬的錯誤,還直接採用其做法,於3月15日預告《農會法》修正草案,於第19條新增第三項:「中華民國農會之理事,除由會員(代表)依第一項第四款選任外,並應由中央主管機關另指派專業理事十人至十二人,且其指派之理事不得超過全體理事總人數之三分之一」,修正理由是「由中央主管機關另指派專業理事十人至十二人參與中華民國農會之理事會運作,以利提升中華民國農會之公共性及專業性,帶領各級農會服務農民,帶動農業升級」。

由於農會理事長選舉競爭激烈,若依照民進黨政府的規畫,改由農委會直接指派三分之一的理事,將打破原有的農會結構,足以掌控全國農會,實際上與官派無異。值得注意的是,依照其規畫農委會將指派專業理事,意指現有的理事並不專業。然依照《農會法》第20-1條第一項規定,欲擔任農會理事候選人,須符合入會滿二年以上,國民中學以上學校畢業或國民小學畢業並曾任農會理事、監事、會員代表、總幹事、農事小組組長、副組長一任以上,實際從事農業符合中央主管機關所定之資格。且相關資格辦法還是由農委會制定,經農委會把關的理事候選人,難道不是專業理事?何須農委會另外指派?

另外,農委會主任委員陳吉仲表示,修法是讓選舉風氣改善。過去地方農會確實曾有賄選案件,但已多次修訂《農會選舉罷免辦法》,讓類似的問題已經大幅消弭,不應成為官派三分之一理事的理由。且若是依照該邏輯,全國各人民團體都曾發生過類似的賄選案件,是否也應全由主管機關指派三分之一理事?

蔡政府干預農業組織真正的理由,乃係這些組織與農民關係密切,對於地方選舉有一定的影響力,被視為國民黨選舉樁腳,所以成為民進黨覬覦的目標,藉以排除親國民黨的勢力。

為了自身的政治目的,不惜以國會多數直接修法,官派三分之一的全國農會理事,恣意干預農業自治團體,將影響農業運作,完全破壞農會的自治精神,卻還侈言此次修法是為提升中華民國農會功能、帶動農業升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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