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ahoo論壇/唐湘龍】號外!民主的定義改了
人抓、厝拆、雞仔鳥仔劄死到沒半隻
(編按:閩南語諺語,指擄人拆屋並殺光家畜,形容人手段殘暴,趕盡殺絕。 )、
在台灣,定義民主是一件困難的事情。
民主的定義變來變去。國語說:「嘴是兩張皮,正反都有理。」閩南語說:「江湖嘴,糊累累。」都是差不多的意思。
吊個書袋子,連孔老夫子都忍不住出來說:「巧言令色,鮮矣仁。」
就是一個人分飾兩角,或是更誇張點,一個黨分飾兩個黨。官字兩個口,不同的時間,把完全相反的台詞都講完了,各自完整,然後。不敬禮解散。
現在,民主最新的定義出來了,比較清楚了,比較容易理解了,「民主,就是民進黨做主。」這幾乎沒有任何歧義與模糊。
幾十年來,台灣的民主路都白走了。原來,跟著民進黨走就可以了。不跟也不行。司改會議,分組結論不符蔡總統意思,表決,再表決,表到合意為止。立法院,水利會組織通則修法,不必表決,逕付二讀。數人頭?不必。打人頭,也不必。
民進黨多數,民進黨負責。這已經是「罐頭語言」。聽起來對。但民進黨居絕對少數時,絕對不是這樣講。痛罵「多數暴力」還只是小菜。文章篇幅有限,話繁不及備載,自己去網路上隨便搜都是數以萬計民進黨政客的「前言不對後語」。但是,這個黨「活在當下」,一切為當下的政治正確服務,「橫材入灶」都可以。雞嘴、鴨嘴都是同一張嘴,偉大的台灣人民竟然埋單,無知無感到這種地步,也算一絕。
在野時,少數暴力。執政時,多數暴力。其實,民進黨唯一的議事態度就是暴力。選票,成了一種暴力授權。最近這一年,多少重大法案都是用各種名為「議事技巧」,實為「議事暴力」,霸王硬上。
一例一休?算了。前瞻計劃?算了。促轉條例?算了。現在,連水利會組織通則修法都可以逕付二讀。佩服。以前有沒有過「逕付二讀」的法案?當然有。但前提是:朝野共識,不浪費時間。現在不是,現在是只要民進黨喜歡,沒什麼不可以。
水利會的存在價值是一回事。水利會的功能異化是一回事。水利會的水權佔比是一回事。這都是可以討論、爭辯、調整的事。但重點是:這都是水利會的家務事。水利會是公法人,法人相對於自然人。但法律上,都是「人」。古代,皇帝看上的人,直接帶回家。皇帝喜歡的東西,直接打包,這有什麼稀奇?現在的民進黨也完全一樣了。水利會犯了什麼錯?也沒什麼,不過就像古代商人太富、女人太美,在一切民進黨做主的「民主」之下,就是個錯。
錢不是我的?沒關係,充公。人不是我的?沒關係,官派。人也要,錢也要,違反亂紀到這種地步,還要把當年「反官派」的那套冠冕堂皇的說辭全部倒過來講一遍,順便把十七個水利會講成「既得利益」,「寡頭把持」。贏賭還要贏話,官逼民反的時代真的到了。
人「官派」、錢「充公」、組織「國有化」,然後,利用程序上的多數暴力,這幾乎成為民進黨執政後「效率」的代名詞。布袋戲裡的反派常常恫嚇形單勢孤的好人說:「人抓、厝拆、雞仔鳥仔劄死到嘸半隻」,原來是真的,翻成官話就是「官派、充公、國有化」。
我還挺了解水利會的。坦白說,有些水利會之有錢、福利待遇之好,我超嫉妒,超眼紅。但去跟著討論水利會怎麼這麼有錢?水利會職工的福利怎麼這麼好?為什麼民進黨一直想插旗都敗多勝少?這就完全掉進民進黨的鬥爭邏輯裡。跟檢討這商人怎麼可以這麼富?這女人怎麼可以這麼美?是一樣的邏輯。富到犯法?美到犯法?一個民主國家可以調查商人有沒有違反商業紀律,可以八卦美人有沒有整型美容,但不可以「把自己的懷疑當認知,把自己的認知當法律」,一切依法,但不可以無法造法。違反憲政精神的立法、修法,根本不是表決問題。就是不可以。
接下去,民進黨會說:不服?去釋憲吧。然後,把這些受到「民主迫害」的人們丟給那些「英派大法官」去料理。
民進黨不好意思講的話其實是:水利會「官派、充公、國有化」,其實也是「轉型正義」的一部份。是「促轉條例」的漏網之魚。再下去,還有幾條大魚:漁會、農會。從陳水扁時代就肖想好久了。
我唸書的時候,學校是教我:立法委員是為人民的權益把關。一例一休,一群立委可以動輒表決。水利會通則更誇張,連表決都嫌麻煩。逕付二讀。我想,是民進黨「進步」太快,政治學教科書修改不及,我落伍了。
表面上,我都以為民主是常識。都以為自己很有民主素養。但其實,不如成龍。遠遠不如。成龍以前嘲弄「台灣的民主根本是個國際大笑話」,結果,被追殺到好久不敢回台灣。他比黃安更早、更有遠見。
不要指望在野黨。我是說國民黨。孔老夫子說完「巧言令色,鮮矣仁」之後,還跟著一句「剛毅木訥,近於仁」。這個黨到底是「木訥」,還是根本就是個「木頭」?根本就是個「植物黨」?腦斷層檢查應該快要出來了。
民進黨是動物。國民黨是植物。這是台灣政治全部的不幸。
___________
Yahoo奇摩新聞歡迎您投稿!對於這個社會大小事有話想說?歡迎各界好手來發聲!用文字表達你的觀點。投稿去—–>https://goo.gl/iy5TC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