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ahoo論壇/林建成】面對社福新貴 社工的處境其實比廠工更為艱困

作者為國家政策研究基金會副研究員

圖片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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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察院在今年3月3日發布了糾正衛福部的新聞稿,其糾正案的主要理由為:「衛生福利部長久以來漠視委辦,或以補助辦理法定社會服務、未計算合理經營成本,衍生社工降低勞動條件,無法維持專業服務品質,造成惡性循環」。換句話說,監委認為衛福部給社福團體的補助不足,才導致基層社工的勞動條件降低。然而,長期以來社工的工時長、待遇低,真的單純只要政府增加預算就能解決?

先來看看一些社福團體管理階層的心態。還記得兩年前的3月3日,當時包括立法委員吳玉琴與「社團法人台灣社會福利總盟」等團體共同召開〈社福團體特性與勞基法的衝突與解套〉記者會,因訴求勞基法箝制社福團體運作,並要求鬆綁工時上限等,而招致不少基層社工的反彈,甚至有人留言表示他是「某基金會員工,看到我的組織在出席者之列覺得好心寒」。最令人詫異的,莫過於吳玉琴委員竟在記者會後接受媒體專訪時脫口而出「我們的社工現在都這麼累啊?」,這句話事後還被工會引用製作成標語毛巾,諷刺意味十足。

糾正案是為保障基層社工,還是討好社福團體?

很明顯的,兩年前吳玉琴委員帶著社福團體要求鬆綁勞動法規,出發點並不是在照顧基層社工,反而是在築牆保護社福團體,讓既不合理也不合法的現況「合法化」。再回來看這次監察院對於衛福部的糾正案。基本上,基層社工勞動條件差與政府補助不足應是兩件事,不該混為一談,但監委卻以社工勞動條件不佳做為要求政府增加預算的藉口,難道政府委辦費用給的不夠,社福團體就可以「合理」降低基層社工的勞動條件?

況且,過去就曾發生「即使政府方案人事費用給足,機構卻不見得願意以這樣的薪資水準聘人」的離譜情事。試問,這種惡意剝削基層社工的機構與政府預算足不足夠有何關聯?當然,政府補足費用對於一些募款能力較差、經費不足的小型社福團體,或許有助於維持服務品質,但對於其他有自籌能力的中大型社福團體來說,會不會只是錦上添花?

倘若政府繼續無視少數社福團體的荒謬行徑,仍不斷將有限的資源往社福團體身上挹注,最後照顧到的是基層社工,還是社福團體?也因此,這種讓基層社工看的到卻不一定吃的到的糾正案,除了「帶風向」、化解來自社工工會的壓力,以及把責任往政府身上推之外,又該如何落實對基層社工的權利保障?再者,調查報告中引用學者的研究,指稱約52%的社工每月薪資不到3萬5千元,之後「3萬5」還被媒體當作報導的標題,未來是否會衍生為22K效應,讓基層社工的薪資天花板只有35K?

此外,雖然調查報告中也要求衛福部應「正視勞動權益意識提升、勞資關係改變的趨勢」,但別忘了,吳玉琴委員過去就曾「要求勞動部停止對機構進行勞動檢查」,如果監委的目的真是為了基層社工的權益著想,是否更應該提案糾正勞動部,並督促其加強對社福團體進行勞檢,而不只是要求衛福部正視社工勞權意識的提升!

社會福利民營化與社福新貴的崛起

最後,在監委所提糾正案的新聞稿中,開宗明義就指責「國家將照顧弱勢的工作,轉嫁責任給社福團體」。這是否代表監委也反對社會福利民營化?其實不然,因為監委提案糾正的重點是要求衛福部應編列更多的預算給社福團體,形同更加助長政府將法定責任往外推,也更深化了社福民營化的規模!

過去在民營化浪潮的推波助攔下,部分社福團體的組織越來越龐大,甚至成為各議題領域的「托拉斯」,每年捐助收入與政府的補助收入動輒上億元起跳。如果說社企是門好生意,那這些接受政府委辦業務的社福團體大戶又何嘗不是,差別只是後者可以披著「非營利」的保護外衣並依賴政府豢養而已。

但更嚴重的是,這些中大型社福團體的管理階層已儼然成為一群社福新貴,不僅長期承攬政府的各種委辦案,還常受邀擔任政府評鑑或委辦案的評審委員,先不談當中有無球員兼裁判的疑慮,但這些新貴們常藉由議題彼此結盟、相互奧援,是否會因此產生壟斷政府資源、排擠其他小型社福團體之嫌?而除了執行政策、影響政策走向外,部分新貴甚至進入政府體系,或是擔任民意代表,不但更便於維護社福團體的既得利益,還能為社福團體量身訂製所需要的政策,兩年前要求鬆綁勞動法規不就是最好的例子?

因此,面對社福新貴,基層社工的處境其實比吳玉琴委員所謂的「廠工」更為艱困,與其將自我權利保障寄望於這些社福團體代表,還不如像留言的某基金會員工,勇敢挺身而出,才有機會爭取更美好的未來,也才能更無後顧之憂的執行照顧弱勢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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