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ahoo論壇/高順德】「見警率」對治安影響的觀察評析

圖片來源:iStockphot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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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為國家政策研究基金會高級助理研究員

「見警率」(Police Visibility)係指人民看見警察的程度與頻率,一般而言,過去普遍認為提高「見警率」,將有預防犯罪的效果,同時也能增加民眾的安全感。

不過,前述這項看法,被1974年美國「堪薩斯市巡邏實驗」所打破。該次實驗將堪薩斯市的警察巡邏區分為三大塊,第一區塊仍維持原來的警力巡邏;第二區塊則是撤除所有的警力巡羅,只有民眾報案時,警力才會進入該區塊;第三區塊則增加二至三倍的警力。實驗的結果顯示,「見警率」的改變(不管是提昇或減少),並不會影響既有的犯罪率、案件破獲率及民眾對犯罪被害的恐懼感。

「堪薩斯市巡邏實驗」出爐之後,過去警方長期仰賴巡羅來維持「見警率」的作法遭到廣泛質疑。然而,這並不是說「見警率」作為一種預防犯罪的手段,就全然無效,而是在維持「見警率」的同時,必須有其他更細緻的配套措施,才能真正發揮預防犯罪及減少犯罪機會的效果。

隨著犯罪學的研究發展,人們發現犯罪案件的發生地點,並非隨機分布,而是有一定的規則可循,甚至有大量的犯罪案件是集中於少數地點,此即所謂的「犯罪熱點」(hot spot of crime)。過去警方巡邏或維持「見警率」的作法,其實是一種廣泛式的普遍巡邏,因此每個區域所分配到的巡羅警力可能大致相等。

但從「犯罪熱點」的觀點來看,警力的配置應該依據「犯罪熱點」的分佈情況來進行部署,換言之,應將主要的警力資源投注於「犯罪熱點」,如此才能有效預防與抑制犯罪,而非採平均式的警力巡邏配置,造成警力資源的浪費與錯置。

「犯罪熱點」的思考牽引出另一個問題是,當警方找出「犯罪熱點」後,在「犯罪熱點」提高「見警率」是否就能有效改善治安或達到預防犯罪的效果?答案是,的確比以往的效果較好,但改善的效果仍然有限。造成這種情況的原因有二,一是人的因素,二是環境的因素。就人的因素而言,警力畢竟是有限的資源,我們不可能無窮盡地將所有的警力資源投入「犯罪熱點」,這不符合經濟成本效益的思考。就環境的因素而言,「犯罪熱點」的形成,背後有諸多的結構性因素,在未改變這些因素之前,光是提高「見警率」,儘能有短暫的抑制犯罪效果,類似的犯罪型態仍會在「犯罪熱點」持續不斷發生。

為解決前述兩項「人」與「環境」的問題,包括情境犯罪預防與第三造警政的思考遂應運而生。簡單來講,情境犯罪預防即是透過環境的管理,減少潛在犯罪者的犯罪機會,並增加其犯罪被捕的風險。因此,如果找到「犯罪熱點」形成的背後環境因素,針對這些因素予以有效管理控制,將可達到預防犯罪的成效。其次,第三造警政的概念則是引進民間的力量,透過警民合作的方式,讓有限的警力資源與民間資源發揮相乘效果,藉此解決以往警力資源有限的問題。

綜合前述,提昇「見警率」並非不能改善治安狀況,而是要有完整的策略配套,其中可能的解答線索即是須有「見警率」、「犯罪熱點」、「情境犯罪預防」與「第三造警政」的多元搭配,始能克臻全功!

本文由作者授權Yahoo論壇,原文出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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