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倫敦媽媽的性別教育分享:「是我們,決定了純真孩子看待彩虹的眼光」

作者:Yvette/換日線專欄

最近,立場大相徑庭的「婚姻平權公投連署運動」和「幸福盟愛家公投」,在臺灣上演激烈的攻防。

其中一項備受矚目的爭點,正是「該不該、或該如何教育幼童與學童,認識不同於主流的性取向/性別認同。」

這篇文章,無意在此時刻針對這個議題進行嚴肅論述,或慷慨陳詞、吶喊立場。只想分享一段我和兒女的真實故事:

美勞課上的彩虹旗

倫敦驕傲遊行(London Pride)前幾天, 6 歲的女兒在家附近的藝文中心上美勞課時,法國老師教他們在麻布上畫彩虹。下課的時候我走進教室,每位小朋友手上,都拿著顏色順序不一定對,但是色彩同樣耀眼繽紛的彩虹旗。

我開玩笑地對相識已久,住在同一個社區,也有兩個孩子的老師說:「妳們做的東西蠻應景的嘛!是因為 London Pride 特別畫彩虹的嗎?」

這位造型走普普風,總是混搭各色衣服,化淡妝卻堅持擦著鮮紅口紅,有藝術家氣息、又不失優雅的老師露出燦笑。她點點頭,接著卻左右看了一下,壓低聲音說,其實她不知道家長們的立場如何,但因為顧慮到可能不是每個家長都願意讓小孩接觸同志議題,她在課堂上只說:「今天我們來畫彩虹!」其餘交給父母去談,或是不談。

我告訴她我一點都不介意,不過我完全理解她的作法──我們居住的東倫敦,人口以外來移民居多,其中又以穆斯林人口占大多數。在各種公眾場合裡,大家都習慣對宗教、政治、性別等等敏感議題保持低調,以避免在無意間,冒犯來自不同文化背景的人。

回家後,我問女兒知不知道為什麼美勞課上要畫彩虹旗,她回答:「老師說大家可以畫彩虹,加上畫出自己喜歡的任何東西、寫自己想寫的標語。我覺得很好玩~」

所以她畫了彩虹,在旗子上寫了自己的名字,再加上一句「我愛鯨魚!」──但是不小心把鯨魚(Whales)拼錯,變成了「我愛威爾斯」( Wales )。

當 6 歲女兒問起:「這個好多彩虹的活動是什麼?」

說著,她發現我在看的《 Time Out 》(倫敦每週二出刊的免費雜誌,內容主要是介紹當週各式藝文音樂活動)裡也到處是彩虹,還有很多打扮奇特的人。她指著標題裡的 “ Pride ”,問我這是什麼活動。

「 Pride 是倫敦一年一度的大遊行,」我說。刻意不把 Pride 翻成中文經常說的「同志遊行」,是因為我覺得那樣的定義有些狹隘──參加遊行的不只是同志,“ Pride Festival “ 涵蓋的是更廣大的 LGBTQ (Lesbian, Gay, Bisexual, Transgender and Queer / Questioning)族群,也有不少異性戀者加入遊行隊伍,公開表示對 LGBTQ 的支持。

「妳記得我跟妳說過,這世界上每個人都不一樣嗎?有的男生喜歡女生,有的男生喜歡男生;有的女生喜歡男生,有的女生喜歡女生;也有男生喜歡穿女生的衣服、打扮成女生的樣子,或是女生不喜歡穿裙子留長頭髮,只想穿得像男生一樣⋯⋯

這個世界上有各式各樣的人,每個人都是獨一無二的,每個人喜歡的東西也不一樣,只要不傷害到別人,每個人都可以自由地做自己,自由地喜歡他們喜歡的人。 Pride 就是在慶祝每個人的獨特性,還有勇敢做自己的遊行。

我其實沒有特別想過,要怎麼向女兒解釋 “ Pride “,不過因為朋友裡有結了婚的同志伴侶,所以我對女兒說明過同性相愛的存在,並告訴她愛是兩個人之間的事,而這兩個人不一定來自不同性別。當時聽完我的話,她並不覺得困惑,也不覺得奇怪,就像學到「地球是圓的」、「一天有 24 小時」這類的知識一樣,自然地接受了。

在這樣的基礎上,對一個 6 歲小孩說明 Pride 遊行的意義,出乎我想像的容易──她好奇的翻了翻《Time Out》,看看照片裡揮舞彩虹旗的群眾、興高采烈的遊行隊伍、花枝招展的變裝皇后,還有當街親吻的同志情侶,心滿意足地把雜誌還給我,逕自做別的事去了。

3 歲兒子看見「變裝先生」,一點都不覺得奇怪

隔了幾天,我和女兒與兒子,在咖啡店裡坐在長桌的一端。另一端,則坐了一位全身穿著女裝、畫著濃妝的男性。

我起初沒有細看,以為只是一個比較高壯的中年婦女。直到對方起身走動,我才注意到他比一般女人高上許多、肩膀也更寬厚;他穿著女性上衣和半長裙、看起來依然雄壯威武,臉上雖然畫了濃妝,還是遮不住陽剛的五官,說話的聲音,更是和他高度女性化的打扮成反比。從和其他人的對話來判斷,他應該是位劇場表演者,正在洽談演出的事宜。

發現他的存在以後,我有點緊張──但我不是怕他嚇到小孩,也不是覺得他敗壞社會風俗,更不是因為他的性傾向有何可議之處。

我擔心的反而是,不知 6 歲女兒會不會盯著人家猛看, 3 歲兒子則隨時可能用英文大聲對我說:「媽媽那個人好奇怪!」或是「媽媽妳看那個男人穿女人的衣服!」之類的話──萬一真的這樣,我該如何有智慧又不失禮地打圓場,順便「機會教育」一下?

我努力地思考著「符合政治正確的回話」,兩個孩子在我身邊吃著點心,偶爾自然地四下張望,看看周遭的人們。

但直到變裝先生(小姐)收拾東西起身離開,他們一句話也沒有說。我試探性的問他們有沒有事想跟我討論,兩人爭先恐後地問我:「晚餐要吃什麼?」

是我們,決定了純真孩子看待彩虹的眼光

那一天我領悟到,對心靈純淨的孩子而言,這些可能會一起出現在 Pride 遊行裡的人,和其他一般穿著的人們並沒有什麼不同。正如男男之愛、女女之愛,和男女相愛,都可以是很純粹的情感關係,沒有什麼好大驚小怪的──是父母與教育者的態度,決定了他們看這些人的眼光,和對這些關係的想法。

我不是一個特立獨行的人,也不是可以當「教育楷模」的媽媽,更不是會為理念上街搖旗吶喊的社運人士──但是我希望我的孩子,能夠在開明的環境中成長,學習正確的知識。更重要的是心胸開闊,懂得尊重和接納與自己不同的人。

女兒的彩虹旗至今還掛在家裡,陽光照進來的時候好繽紛好悅目。在媽媽的心裡,無論她愛的是鯨魚還是威爾斯都不重要,就像將來她愛的是男人還是女人都沒關係──我希望她能學會愛,而那面彩虹旗本身,就是愛的象徵。

※本文由換日線網站授權刊載,原標題為《 一位倫敦媽媽的性別教育分享:「是我們,決定了純真孩子看待彩虹的眼光」 》,未經同意禁止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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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簡介:

Yvette/讀者投書
台北市出生長大,熱愛城市生活,16 歲看了 Before Sunrise(愛在黎明破曉時)愛上歐洲,天天夢想去歐洲搭火車周遊列國。大學誤打誤撞念了法文系,23 歲誤打誤撞去了倫敦念碩士,從此賴著不走。歐洲文化碩士畢業後,在補習班當過行政、眼鏡行站過櫃台、挪威郵輪做過實習生,最後成了旅遊公司助理。現職兩個「一半台灣人、一半法國人、一半英國人」的媽媽,兼職小學午休導護老師,偶爾寫寫年產量個位數的部落格《在倫敦醒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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