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例一休修法 呂秋遠嘆:原來低薪工時長是勞工該承擔的原罪

行政院院會通過攸關一例一休修法的勞基法修正草案,有條件鬆綁7休1。對此,律師呂秋遠質疑,為什麼勞工要加班才能維持生活?勞工無法養家活口,不就是薪資過低的問題嗎?「透過修法以後,我們才恍然大悟,原來低薪工時長,就是身為勞工本來就該承擔的原罪。」

律師呂秋遠。(資料照)
律師呂秋遠。(資料照)

一例一休修法的勞基法草案有「四個不變」及「四個彈性」修法重點,維持正常工時、週休二日、加班總工時、加班費費率,同時新增加班彈性、排班彈性、輪班間隔彈性與特休運用彈性。

呂秋遠在臉書po文指出,這次的修法,號稱是勞資雙贏。以後可以讓企業最大限度的運用人力,在旺季的時候把過勞的員工忘記,企業可以賺到最多的錢,然後分一點點點給有機會加班的員工,這叫做資方贏。

至於勞方,可以透過「有機會加班」賺更多的錢,不然薪資這麼低,怎麼養家活口?不加班要如何過日子、付學費?這得要感謝政府德政,不放寬,企業怎麼敢讓員工加班?員工如何賺錢?這叫做勞方贏。

然而,他也說,但勞工無法養家活口,不就是薪資過低的問題嗎?「為什麼要加班才能維持生活?」

呂秋遠文末也語重心長地感嘆,「蝶戀花,人愛錢,透過修法以後,我們才恍然大悟,原來低薪工時長,就是身為勞工本來就該承擔的原罪。社工也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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