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家暴又外遇!孕妻依法不得墮胎 蘇怡寧遇求助沉默了

台灣現行法律規定,女子婚後若想進行人工流產,需要另一半同意、簽名,否則醫師與當事人都有可能挨告。婦產科名醫蘇怡寧分享,日前一位媽媽向他求助,稱先生家暴又外遇,自己意外懷孕絕對不可能把小孩留下,讓蘇當場沉默了。

蘇怡寧今(15)日在臉書與粉絲討論有關「終止妊娠的配偶同意權」的話題,透露幾個月前有一位剛懷孕沒多久的媽媽找上門,說自己無法將寶寶留下,他因此請護理師先進行衛教,並說明大致上的流程與手續,結果才發現這位媽媽有婚姻關係,又無法把老公找來簽同意書。

「根據目前台灣優生保健法的規定,是有配偶同意權的喔!白話一點說,就是另一半一定要簽字同意,不然你跟醫師都有可能被你老公吿」。蘇怡寧透露,當自己重新解釋完後,這位媽媽卻告知自己的先生家暴又外遇,平常根本找不到人,「我真的不可能留下這個孩子啦,那我該怎麼辦?」

蘇怡寧感嘆,面對這種詢問他只能沉默以對,雖然能夠理解病患,但他只是一位醫師,只能說真的無能為力,「立法委員諸公們,大家加油,好嗎?」

女星歐陽靖看完後忍不住留言說,台灣現行的法規很糟糕,女人只要簽下結婚同意書後,子宮就再也不是自己的,胎兒也是個「物品」,但實際上離婚沒有那麼簡單,只要單方條件談不攏,官司打個好幾年是正常的。

其他人也怒罵「這條法律真的很離譜」、「這條法律真的很白癡很沙豬」、「這一條法律真的很不合理,支持女性的生育自主權」、「立法委員請加油好嗎,這個真的很瞎」、「看到這種實際案例就能知道這法律有多不合理,這位媽媽到底該怎麼辦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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