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一三學年度第一學期「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補助」 開始受理申請

一一三學年度第一學期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補助自即日起開始受理申請至十月十一日止,高市府勞工局表示,補助簡章及申請表可直接向勞工局一樓服務台、訓練就業中心各就業服務站台,或高雄市各區公所索取,亦可由勞工局網站或勞動部網站下載。(見圖)

勞工局今(十五)日說明,該項補助採通信郵寄申請或網路線上申請,補助額度為公立高中職(含五專前三年)每名四千元、私立高中職(含五專前三年)每名六千元、公立大專院校(含五專後二年)每名一萬三千六百元、私立大專院校(含五專後二年)每名二萬四千元;另申請人符合獨力負擔家計條件,或有子女二人以上就讀大專校院,且符合補助規定者,按上述補助標準加給20%;同時符合者,以加給20%為限。

申請資格為須同時具備以下條件:一、一一三年九月十日以前非自願離職失業勞工,失業期間達一個月以上至一一三年十月十一日止仍未就業,並經核付就業保險法之失業給付或職業訓練生活津貼者;或勞工雖於一一三年十月十一日已就業,惟於前一年內(即一一二年十月十一日至一一三年十月十日)非自願離職並經核付失業給付或職業訓練生活津貼,且就業期間未超過三個月者,仍得申請。二、申請人及其配偶一一二年度綜合所得總額在新臺幣一百四十八萬元以下。三、申請人於一一三年十月十一日以前,未請領勞工保險老年給付,且未參加政府機關促進就業性質相關措施(方案)。四、申請人子女就讀國內高中職或大專校院具有正式學籍。

為提升勞工朋友就業率,勞工局除了加強辦理就業媒合服務外,也提供各項就業輔導及補助訊息,希望協助失業者減輕其子女的學費負擔,不致影響下一代的求學之路,民眾如有相關問題,歡迎洽詢○七-八一二四六一三分機一三四勞工局王先生,亦可電洽勞動部免付費服務電話一九五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