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重警撫卹挨批拖2月未提報 警局:爭取更好條件
(中央社記者黃旭昇新北21日電)三重警分局警員黃瑋震遭毒駕衝撞殉職,民進黨市議員彭佳芸抨擊事隔2個月卻未提報從優撫卹。新北市警局今天指出,考量修法後撫卹條件較優渥,才會策略性延報,目前已跑流程。
新北市警察局三重分局厚德派出所警員黃瑋震7月13日凌晨執行巡邏勤務時,遭涉毒駕黃姓男子高速逆向撞擊,送醫急救不治,留下妻子及4歲幼子。
彭佳芸今天接受媒體採訪表示,事發已經2個多月,市警局尚未向警政署提報從優撫卹,不該等媒體風頭一過,就忘了為市民付出寶貴性命的基層員警。
她指出,警員已不幸往生,市警局卻還在「刻正彙整資料中」,與當初緊急發布新聞的效率,天壤之別。她提醒新北市長侯友宜在拚市政之餘,別忘了督促他最熟悉的警政系統,拴緊螺絲。
對此,新北市警察局下午發布澄清文字表示,有關黃瑋震撫卹事宜,其中殮葬補助費、公保死亡給付、新北市政府公務員因公死亡遺屬慰問金等3項,已於今年7月陳報,並於8月撥入遺屬帳戶。
市警局指出,有關「撫卹金」及「因公傷亡慰問金」等2筆金額尚未陳報,當時主要是考量法令將修正,將放寬撫卹認定標準並提高慰問金金額;為保障黃瑋震遺屬較優渥條件,才會策略性延報,以便有機會爭取遺屬最大權益。辦理進度都有向家屬說明,家屬也能瞭解認同。
有關「警察人員執行勤務遭受暴力或意外危害致死亡或殉職者之慰問金」規定,市警局表示,113年9月4日由內政部修正,行政院公告,由原先新台幣1400萬元提高為2000萬元。
另外,「警察人員人事條例施行細則第17條」已於113年9月12日修正發布生效,放寬「殉職」認定標準,新修正至今僅5個上班日。
市警局指出,修法後,依照重點彙整相關資料報請警政署認定,全力爭取黃瑋震以因公殉職辦理撫卹,並以最高標準核發殉職慰問金。黃瑋震適用新規定,案件目前已在跑內部流程,並未拖延怠慢。(編輯:戴光育)11309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