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班後老闆LINE不停 首例仲裁認定算加班

雇主下班後還用通訊軟體LINE交辦員工工作事項,新北市仲裁委員會認定已構成加班要件,成為國內首例勞工以LINE對話紀錄,申請加班費成功的案例!



許多雇主習慣在上班時間以LINE指派工作,甚至下班後,持續對勞工傳LINE緊盯工作進度。新北市一名在電子零件製造業擔任廠務助理的勞工,前(104)年遭資方以業務緊縮為由資遣。他不滿任職期間,不管下班後或是假日常接到僱主用LINE傳訊息交辦工作,一氣之下蒐集相關證據,向資方請求加班費,雙方勞資調解破裂後,合意交付仲裁。



根據仲裁判斷書內容,資方雖然主張勞工只須在家以LINE通知其他員工加班或取消加班,每月只花30至40分鐘,並補助電話費200元。但勞工主張,這些工作並非公司所稱,一天只要花幾分鐘就能完成,且因下班後無法好好休息、壓力大,常常覺得胸痛、甚至失眠。



仲裁委員根據勞方提供完整的通訊紀錄資料,並依LINE的對話頻率、次數、內容、前後密接程度及實際通話時間進行綜合判斷,認定確有工作場域外提供勞務的事實,必須按分鐘為單位計算加班費。



參照勞基法施行細則,將通訊軟體紀錄短暫者工時至少以1分鐘計算,認定平日共加班358分鐘、假日共加班1,007分鐘,依勞工薪資2萬5,200元計算,每分鐘薪資為1.75元,資方應補發2,598元的加班費。



新北市勞工局長謝政達表示,仲裁案都在勞工局召開,平均只召開2次仲裁庭,選擇獨任仲裁人處理天數65天,選擇仲裁委員會也只須要88天,而且仲裁判斷與法院判決具有同一效力,遠比舟車勞頓跑法院興訟來的有效益。



根據新北市勞工局統計,近3年一共受理34件仲裁案,居全國第一,占全國總案量(45件)的75.6%,協助勞工爭取金額約達453萬元,勞資爭議除向勞工局申請調解處理紛爭,即使調解不成立,雙方仍可共同申請交付仲裁,或是不經調解程序直接申請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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