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動產移轉案 嘉縣跨縣市臨櫃開立繳款書

嘉義縣財政稅務局表示:一○八年起開放跨縣市受理不動產協議分割繼承案件開立印花稅繳款書,為提供更貼心的便民服務,一○九年十月底起,擴大推動跨區服務內容,一般不動產移轉案件都可申辦其他縣市印花稅繳款書,便民服務再升級。該局進一步說明:辦理不動產移轉時所書立向地政機關申請移轉登記的契約書,依印花稅法規定應繳納印花稅,稅率為千分之一。

民眾如移轉之不動產坐落在外縣市,只能以網路申報、貼用印花稅票或親自至當地稅捐機關臨櫃開立大額繳款書繳納。為提供更便捷的服務,全國各縣市共同推動跨縣市聯合服務,一○八年起服務內容僅限「分割繼承案件」,一○九年十月底則擴大至「一般不動產移轉案件」都納入服務範圍,有效節省民眾貼用印花、銷花繁瑣手續及路程往返的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