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堪長期家暴!6旬婦「持刀殺夫」潑鹼水 國民法官聚焦滅證審案

文/CTWANT

新北市一名63歲季姓婦人因長期遭到丈夫家暴,去年11月趁著丈夫醉酒熟睡之際持刀殺害,事後還以鹼片水潑屍有滅證之嫌,新北地院今進行交互詰問程序,當時勘驗命案現場的程姓員警,也以證人、鑑定人身份傳喚到庭,選任出庭參與審判的6位國民法官,今聚焦季婦潑鹼水其動機是否為滅證,作為後續量刑之權衡。

婦人長期遭丈夫家暴趁其醉酒熟睡持刀殺夫被依殺人罪起訴。(圖/翻攝自Google map)

程姓員警還原案發經過,當時發現死者遺體疑遭腐蝕性液體潑灑,手、背部皮膚均呈「皮革化」,季婦起初聲稱是藥酒導致,不過經法醫勘驗,認為是遭強酸或強鹼侵蝕,季婦才又改口是用鹼片水潑屍。程姓員警透露,廚房流理台、廁所洗手台均驗出死者血跡反應,季婦坦承犯案後的確有清理現場,也有使用抹布擦拭血跡。

對此,多名國民法官陸續提問,「為何死者燒灼傷集中於背部?」、「能否從腐蝕程度判斷死亡時間?」程姓員警回覆,死者當時可能呈現仰躺狀態,導致從正面潑灑的鹼水向下流動,因此液體沉積在後背,也無法從腐蝕性傷口推斷出死亡時間。

針對程姓員警證詞,檢察官表示,季婦不僅欺騙警方潑藥酒,犯案後還以抹布清理現場,足見犯罪手段惡劣、態度不佳,請合議庭及國民法官審酌季婦是否滅證。

季婦委任律師葛彥麟辯駁,季婦並未說過用藥酒潑灑一事,且對受害者生前潑鹼水是「犯罪手段」之一,死後潑灑才涉嫌滅證,應釐清死者的死亡時間,至於廚房、洗手台均驗出血跡,僅是犯案後下意識要洗手清潔,不能判定為滅證,考量季婦主動自首以及情堪憫恕,請合議庭及國民法官納入審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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