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文哲問圖利但哪違法?陳佩琪不忍了 護夫喊:不構成自我認罪

記者詹宜庭/台北報導

陳佩琪認為柯文哲「對制度的批評,不構成自我承認犯罪」。(圖/翻攝柯文哲臉書)
陳佩琪認為柯文哲「對制度的批評,不構成自我承認犯罪」。(圖/翻攝柯文哲臉書)

前台北市長柯文哲身陷北士科、京華城、台智光三大案,針對京華城案被拿來跟新竹縣長楊文科涉貪案比較,並遭外界質疑圖利,柯文哲30日接受節目專訪時脫口,「對啦圖利!但哪個地方不合法?」對此,柯文哲妻子陳佩琪聲援道,「對京華城案,哈!一點看法也沒有,因為一點也不擔心,儘管外界批評柯腦袋跟嘴巴的距離比常人短,但這不代表構成犯罪吧,對制度的批評,不構成自我承認犯罪。」

陳佩琪昨(31日)晚間在臉書發文表示,自己有公務員的身分,每到選舉,除了能正式站柯文哲的檯外,其他候選人的場子只能用演講的方式去幫忙拉抬。退休後沒了公務員身分後,「我有認真考慮加入民眾黨,除可公開幫候選人站台外,還有一項功能,就是可以提升黨員的平均年紀,誰說民眾黨沒有像我這種年紀的黨員呢?」

陳佩琪也提及,她發現柯文哲又被「改罪名」了,本來大家一直喜歡冠給柯文哲在幾大案中貪汙多少,30日上個節目後,風向就突然轉變了,開始改攻有圖利罪,還說是柯自己自爆承認的,「心想我們台灣興文字獄的手法還真是高明呢!」

陳佩琪指出,今早她與柯文哲在早餐時間聊到這件事,「我已經不用柯文哲提點,劈哩啪啦就開始發表自己高見,我算還聰明,更兼具舉一反三的本領,和柯文哲說『你下台前編給廠商4.6億,後任市長蔣萬安上台卻編了5.5億給廠商,兩者價差9000萬,若加上被收押的國民黨議員的千萬來源不明資金,講到圖利罪,後任比你多圖利了5.5億減4.6億,等於9000萬元,所以後任市長的刑期應比你多兩成,若再加計前台北市長郝龍斌編的怪怪母約,要是司法公正,按圖利金額多寡來計算坐牢刑期,我沒話說,你們三人手牽一牽一起去土城作伴去。」

「有人問我對京華城的看法,哈!我一點看法也沒有,因為一點也不擔心,雖然就像有人批評柯文哲,說腦袋和嘴巴的距離比常人短,但這不代表構成犯罪吧,對制度的批評,不構成自我承認犯罪,法律還是要講求證據啊!」陳佩琪認為,柯文哲說的交辦處理,請名嘴和媒體別在後面加上「要他通過」這4個字,柯不知何時開會,也不知道開了幾次會,更不知每次開會的委員有誰,「事前有跟這些委員暗通款曲的話,想也知道內容早就被監聽了啦,民進黨會放過他嗎?檢調早就拿出監聽錄音檔把人帶走了,搞不好檢調聽到內容都會背了也說不定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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